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4/29 16:46:54 关注:403 评论: 我要投稿
|
|
4月27日下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7年4月份例行新闻通气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郭宇华在会上通报了广东省2017年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关情况。
一是立足于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我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抽样检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梳理明确 “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突出问题38类156项的整治重点。在食品方面,重点突出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突出中央厨房、农村地区“三小”餐饮等重点场所;突出学校食堂等高隐患区域。在药品方面,重点针对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产品开展检查;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中药材市场等重点场所实施全覆盖检查。在医疗器械方面,严厉打击利用合法证照作掩护,参与生产假冒、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规格型号的产品等行为。在保健食品方面,将保健食品批发企业、药店、专卖店、会议营销企业、体验店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在化妆品方面,将对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二是立足于风险防控,排查潜在隐患。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相互衔接,“网格化”和“双随机”监管并行,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互补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优先排查重点品种和业态的风险隐患,对排查出风险隐患较高的企业实施重点管控。
三是立足于社会共治,巩固整治成果。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重点整治、督促检查”要求,定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教训,着眼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多品种各环节监管闭环。着力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倒逼企业建立自身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推进力度,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关注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契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
|
文章来源:新快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