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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强:理性实施畜禽禁养或限养管理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7/27 10:55:11 关注:946 评论: 我要投稿

  近年来,随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相继出台,农业部抬高了养殖业的准入门槛,同时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规定,划定禁养、限养区,并且禁养限养的力度不断加大,有的地方甚至提出“无猪县、无猪乡”。
  “不可否认,粗放型发展模式下的畜禽养殖对城乡环境的影响日渐加大,尤其是一些非规模化的经营养殖场,由于生产设施简陋,产品质量低劣,无法保证食品安全,更无环保设施,畜禽粪便及其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随意堆放,甚至直排河道,给周围环境带来极大破坏,已经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因素。所以,对此实施禁养或限养十分必要。”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院长、书记、研究员沈志强说, “但环保治理不能不分对象,不加区别,实行禁养、限养一刀切,否则不利于农村供给侧的改革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利于解决部分地区盲目禁养、限养问题,更不利于我国畜禽业的良性发展。”
  为此,沈志强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规模养殖场的用地性质必须符合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要求,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落实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措施,且养殖场建成后必须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如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无法达标排放的,则必须禁养。
  二是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新牧 网整理报道生态健康养殖实际是以安全、优质、高效为内涵,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效益并重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规模化养殖应采取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即“四个统一”,统一供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用药,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并应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及环保设施,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粪污及废弃物的排放。如没有进行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的场,应予以禁养或限养。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当前猪肉、禽肉是国人消费主要肉类产品,也是农民农业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在认真贯彻《新环保法》时,一方面大力整治污染严重的非规模化养殖场,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加大规模化养殖场的扶持力度,支持他们转型升级,扩大生产规模,配套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益。同时,控制外资企业进入国内养殖企业,防止垄断市场的情况发生,损害企业和农户利益。新牧 网整理报道此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划定禁养区初步议案时,应多方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正方案,必要时须进行现场勘核,形成禁养(限养)区划定方案。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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