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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出台意见:十项重点措施让广东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1/4 7:51:32 关注:539 评论: 我要投稿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意见》列出十项重点措施,以达到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目的。
  《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广东省培育200家标准化屠宰企业,20家养殖、屠宰、加工、配送一体化的屠宰龙头示范企业;屠宰行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乡镇小型屠宰厂点数量大幅压减,规模企业屠宰量占全省屠宰总量的比例达到85%以上,代宰企业比例逐渐减少;基本实现标准化屠宰和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冷链配送、品牌营销、产加销融合等新型经营模式成为市场主流。
  《意见》将改革生猪屠宰厂点设置模式列为一项重点措施,提出围绕解决屠宰行业长期存在的“维持一种模式,固守一方市场”、“小散乱厂点关不掉,高标准企业进不来”等突出矛盾,打破屠宰厂点按照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的固定模式,实行区域统筹规划设置。
  《意见》要求严把屠宰企业准入标准。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把好屠宰厂点设立准入关口,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新建。
  根据《意见》,广东省将鼓励大型养殖龙头企业开办屠宰厂,或通过合作联营、收购入股等方式与屠宰企业强强联合,建设高标准屠宰加工企业。根据各地屠宰行业状况和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对新建设计年屠宰生猪100万头以上的标准化屠宰企业,以及年出栏生猪20万头以上的养殖企业、年加工生猪25万头以上的加工企业申办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企业,原则上予以优先审批,不受规划数量限制。
  大力推进小型屠宰点整合撤并是《意见》所要求的十项重点措施之一。对乡镇小型屠宰点要“淘汰一批、转型一批、升级一批”,改变乡镇小型屠宰点“多小散乱差”的现状。对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关于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小型屠宰点设置规定的,逐步予以清理撤并。
  同时,支持小型屠宰点与大型屠宰企业对接,引导小型屠宰点转型开展肉品配送流通服务。加快国营食品公司、供销社屠宰厂点改革,加大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升级改造中心屠宰厂,清理关闭分散、落后的小型屠宰点,实行“中心屠宰厂集中屠宰、乡镇屠宰点分销配送”的统一冷链配送模式。
文章来源:南方网 作者:黄进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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