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政策引导 → 文章内容

河北启动亚硝酸盐经营使用大整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5/5 19:16:33 关注:535 评论: 我要投稿

  河北省食药监局昨日对外发布信息,省食药监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亚硝酸盐经营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自即日起至2018年6月14日,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经营使用专项检查。据了解,此次检查对象主要为全省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含集贸市场)、食品摊贩、餐饮服务提供者(含小餐饮店、农村集体聚餐),检查内容主要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销售环节、餐饮服务环节三大环节。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查看是否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台账;是否购买、储存、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作食品添加剂;是否建立和落实“五专”制度,企业食品安全负责人是否按要求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核查储存数量;是否对亚硝酸盐管理人员进行亚硝酸盐安全知识培训,亚硝酸盐管理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亚硝酸盐的基本特性;是否制定亚硝酸盐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销售环节。查看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进货台账,进货台账应当详实记录亚硝酸盐生产企业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照、联系方式、购买日期、购买数量,以及亚硝酸盐的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编号等信息,进货台账应当随附生产企业的有效证照和采购票据;是否在销售时索要并查验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员的身份证明、亚硝酸盐用途说明,并留存相关复印件;是否建立亚硝酸盐销售台账,登记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采购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亚硝酸盐的品种、生产编号、数量、用途等信息,销售台账及购买单位和采购人员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是否销售无包装、无标识或者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亚硝酸盐。
  餐饮服务环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的规定。
文章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李惺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和硝酸盐使用规定2023/10/10 18:31:57
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和硝酸盐使用规定2023/10/10 16:31:57
关于预防亚硝酸盐中毒的消费警示!2022/5/30 8:15:05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规范亚硝酸盐使用专项工作2021/5/12 17:58:55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规范亚硝酸盐使用专项工作2021/5/12 15:58:55
蚌埠蚌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亚硝酸盐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2021/5/7 19:26:0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