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畜禽疫病专题非洲猪瘟应对措施 → 文章内容

农业农村部:鼓励猪场开展非洲猪瘟自检 并给予经费支持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4/17 10:06:50 关注:928 评论: 我要投稿

    新京报讯(记者 田杰雄)4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养殖环节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我国养猪场户防疫意识普遍薄弱,农村农业部鼓励规模猪场和种猪场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强化疫情处置和阳性样品管理。期间,地方应基于适当经费支持,主动加强动物防疫设施建设。

    《通知》中指出,当前,非洲猪瘟病毒已在全国形成一定污染面,我国养猪场户防疫意识普遍薄弱,防疫水平整体低下,养殖环节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存在。因此,强化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是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和发现和消除风险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非洲猪瘟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同时,《通知》中明确表示,鼓励规模猪场、种猪场配置检测仪器设备,规范使用经农业农村部批准或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比对符合要求的检测方法,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提高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在加大培训力度的同时,地方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对规模猪场、种猪场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等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也要对养猪场提供技术服务。
    在此过程中,若经检测有疑似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情况,应当依法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并按要求规范做好样品送检和确诊。在样品确诊前,养猪场户要严格做好生猪隔离和风险物品管理,不得擅自处置。
    《通知》进一步指出,针对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加强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督促养猪场户进一步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主动加强动物防疫设施建设,配备非洲猪瘟检测仪器设备,配齐配足消毒药品和其他配套物资,做好圈舍、场地、用具、进出人员车辆等清洗消毒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唐峥
文章来源: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唐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2024年第14周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2024/4/26 19:55:37
2024年第14周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2024/4/26 17:55:37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4)2024/4/26 5:08:46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4)2024/4/26 3:08:46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4)2024/4/26 1:08:46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3)2024/4/25 8:02:0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