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6月,四川省宜宾市某从事山羊养殖的村民被诊断为布鲁氏菌病病例。为及时获得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传播风险,科学处置疫情,通过现场走访、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开展了畜间疫情调查,并制定了严格的疫情处置方案。调查发现:该养羊户13只存栏山羊中有4只存在布鲁氏菌感染;疫情来源可能是该养羊户从外地购入的未经检疫的患病羊只,且未经隔离就合群饲养导致疫病在群间传播;人员缺乏布鲁氏菌病防护意识,养殖过程中与病羊密切接触而被感染。本起疫情经采取全群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加强宣传、开展排查和消毒等处置措施后迅速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扩散。本起疫情提示,须加强基层养殖户的布鲁氏菌病防治宣传,严格动物引入检疫和自身生物安全防护,这对防止布鲁氏菌病传入,保护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牛羊等哺乳动物和人类共患的一种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世界上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曾报告发生人畜布病疫情。近年来,我国家畜养殖业快速发展,动物及其产品流通更加频繁,导致部分地区布病流行呈上升势头,不仅严重影响畜牧业生产,也危害着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四川省属于布病二类地区。据四川省宜宾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数据,2015年至今,宜宾市布病呈低流行、零星散发态势,其中畜间布病疫情累计报告8起,人布病病例累计报告4例。
宜宾市内某县近年来未有人间和畜间布病报告。2020年6月,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通知,该县村民沈某及其妻子被诊断为布病病例。经了解,沈某为山羊饲养户。为了及时获得疫情发生发展情况,明确人病例感染来源,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以便迅速控制疫情,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遂即开展了畜间布病调查。
疫情调查
现场走访
调查人员实地走访沈某的山羊养殖舍。沈某的羊舍搭建在其自家房屋左侧偏坡上,圈舍围墙用红砖砌成,地面使用木板搭建,与人生活区未完全隔离。目前有羊舍1栋、羊圈7栏,总建筑面积约80m2,条件比较简陋。经询问,沈某2014年开始从事黑山羊养殖,以圈养为主,其间一直未发现饲养的山羊有流产等布病疑似症状。现存栏山羊13只,其中公羊2只、母羊7只、小羊4只,均未佩戴耳标。除4只母羊比较消瘦,1只小羊有轻微呼吸道症状外,其余羊只未有明显临床病症;圈舍及周围未发现疑似流产物,未饲养牛、猪等其他家畜;公羊未与别家羊配种或者提供精液。圈舍外部、结构布局分别见图1、图2。
近1年内共引进山羊3批:2019年6月从重庆市购入山羊2只,10月从陕西省咸阳市某养羊户购入母羊2只,12月19日从陕西省购入怀孕母羊1只。该养殖户在购入羊只前后均未向当地兽医站报备,也无购买羊只的布病检测报告。后2批从陕西省购入的共3只母羊及其产仔羊均饲养在新建的1号圈内。
近1年内共出售山羊2批:2020年3月左右出售10只给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羊肉经营户余某,6月22日左右再次出售6只给余某。
周边情况:沈某养殖户周围3 km以内有牛羊养殖户12家,均为散养户,共计存栏羊26只、牛4头。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和随机走访,未发现周边养殖户近期内有从高风险区违规引入牛羊情况,也无表现布病临床症状羊只。
实验室检测
检测方法 对采集的血清样品,采用虎红平板试验进行初筛,对筛检的阳性样品用试管凝集试验进行复核。试剂和结果判定,依照国家标准《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GB/T 18646—2018)。布鲁氏菌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抗原,购自青岛立见诊断技术发展中心,批号010011907;布鲁氏菌试管凝集试验抗原及阳性、阴性血清,购自青岛立见诊断技术发展中心,批号010041901。
疫点监测 6月24日,调查人员首次现场走访,采集圈舍内7只羊的血样进行实验室检测,检出阳性1份,来自2019年从陕西省购入的母羊。后经了解核实,沈某实际存栏山羊13只,24日采血时部分羊只外放;6月29日,调查人员对沈某家的13只羊全部进行了血样采集,结果检出4份阳性,其中 2份来自2019年从陕西省购入的母羊(1号圈),1份来自其中1只阳性母羊所产的小羊(1号圈),1份来自其饲养近2年的公羊(3号圈)。7月1日,调查组结合宜宾市目前布病监测情况、当前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初步认为,该疫情为一起输入性布病疫情,2只母羊在引入前可能已感染了布鲁氏菌,引入后传染给其所产的1只小羊及与其交配的1只公羊。
疫区、受威胁区监测 沈某养殖户地处村边山脚,其所在村与其中一个邻村道路交通情况较好,而与其他邻村均有高山等隔绝,交通不便。根据前期调查监测情况和现场实际,划分了疫区和受威胁区(图3)。7月4日-7月15日,对疫区内的12户、受威胁区的14户牛羊养殖户共107头/只牛羊(羊58只、牛49头)进行了血样采集(包括沈某所在村该组的全部牛羊,有流行病学关联养殖户的全部牛羊以及其余养殖户的部分牛羊)。检测结果显示,样品均为布病阴性,因而初步排除疫情扩散的可能性。考虑到宜宾市属于布病低风险区,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再次印证了本次疫情来源于该养羊户外地购入的未经检疫的患病羊只的可能性最大,引入后因未隔离就合群饲养,导致疫病在群间小范围传播,养殖人员因缺乏布病防护意识,养殖过程中与病羊密切接触而被感染。
疫情处置
控制和扑杀
对疫点和疫区内的牛羊采取控制移动措施,通知区域内各牛羊养殖户暂停牛羊交易。7月2日,按照处置方案,该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沈某现存栏的13只山羊进行全群扑杀,采用深埋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掩埋点及周围进行为期1个月的持续消毒,并设置了警示标牌。再次告知沈某家人布病防控知识,要求其空栏1年,其间不得饲养羊、牛、猪等家畜;指导其对养羊相关器具进行清理、清洗和消毒,由防疫人员对羊舍、放养区域等环境进行为期1周的全面彻底消毒,每天早晚各1次,1周后每3 d消毒1次,持续3周。
联合宣传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县疾病控制中心,对所有村民进行布病防控知识宣传,让其知晓若有人或动物出现疑似布病症状时,须及时向其报告。
排查和消毒
在进行布病防控知识宣传的同时,对沈某所在的村及相邻各村的牛羊养殖户开展存栏牛羊布病临床排查,同时加强圈舍及其周边环境消毒,3个月后再次开展畜间布病监测。
及时通告
将此次疫情的相关情况及时函告与本次疫情有流行病学关联养殖户所在地主管部门,让其提高警惕,加强监测。
按照“早快严小”原则处置疫情十分必要。在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划定上,应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和疫情严重程度、形势等,并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以便在有限的时间、人力、物力范围内,保证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开展,避免疫情蔓延。本次疫情在具体处置方案形成后及时进行了规范处置,因而没有造成疫情扩散。
从本次疫情可以看出,养殖户的布病防控知识和意识有待提高。沈某及其家人对引种报备、检测,禁止从高风险区引种等了解不够。这提示需要不断强化宣传,一方面提高养殖户的防范意识,另一方面规范引种等养殖行为,落实主体责任,从而降低疫病传入和发生风险。加强宣传和严格引入检疫,对防止布病传入十分重要。宣传上,还应鼓励散养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隔离圈舍,做好人畜隔离。在散养户较多且引入较频繁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统一的动物隔离场,以更好地降低疫病传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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