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珠海:关于禁止交易、食用野生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的提醒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2/28 21:21:55 关注:85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打击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现向全市各市场经营主体、餐饮服务单位、网络平台及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提醒:
  严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服务条件。网络交易平台、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程序等不得为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服务。
  严禁餐饮环节加工、经营野生动物
  各餐饮服务单位(含食堂)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得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建立健全食材采购溯源制度,严格查验并留存进货凭证,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合规。严禁在门店内外、菜单、广告牌、宣传材料、线上平台(如外卖页面、微信公众号等)使用含有“野味”“野生”“山珍”等明示或暗示食用野生动物内容的字样、图片或视频进行宣传促销。
  严禁发布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广告
  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内容的广告。
  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倡导绿色健康生活
  广大市民和消费者坚决不购买、不消费、不食用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的错误观念。不参与非法猎捕、饲养、放生外来野生动物等可能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
  如发现非法交易、加工、食用野生动物或相关违规广告宣传行为,请及时通过12345、12315等热线进行举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珠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对不起,该处暂无记录....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