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新华:未来十年依然是饲料业的黄金十年!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4/24 13:15:34 关注:424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中国畜牧行业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变革与机遇,饲料企业作为行业的参与者,应如何寻找未来的发展道路?4月16日,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农村报主办,农财宝典新牧网承办的2021中国动物营养T20风云会暨第二届中国畜牧业替抗峰会在重庆盛大召开。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邹新华在会上分享《大变局下饲料企业的历史机遇》主题演讲。
饲料企业活下去便是赢家
邹新华以泡泡玛特和颐海国际作为切入案例,阐述企业选对发展方向与道路的重要性。“造就千亿市值的不单依靠企业自身实力,更重要的是他们选对了跑道。” 邹新华认为,农产品(食品)、教育、医疗和大数据是当今世界的四大日不落产业,饲料行业作为刚需产业,在未来十年将迎来黄金发展期。但同时,邹新华提醒,未来十年,是变局与机遇共存的十年。大到国家层面,未来十年中国将面临中美竞争、人口危机、收入差距扩大、城镇化加快及碳达峰与碳中和5大变局。同样地,未来我国畜牧业发展也面临重重变数,饲料企业要想脱颖而出,必先设法应对畜牧业的五大变局。
一是畜牧业发展的不均衡和畜产品需求的进一步集中。邹新华认为,如今“穷县养猪,富县吃肉”,目前对养殖企业和饲料行业免增值税的政策导致畜牧企业和地方政府缺乏共同利益,共同发展意愿较低。本意为减轻企业经营压力的政策,反而成了行业发展最大的阻碍。邹新华呼吁,政府部门应对畜牧企业恢复征收增值税,统筹兼顾地方利益,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最终实现企业与政府共赢。
二是需求快速增长和原料供应的矛盾进一步加剧。我国畜牧业养殖规模逐年增大,饲料产能也在不断攀升,玉米豆粕的饲料原料供应压力也越来越大,如何实现非粮饲料的运用,推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工作,是目前业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产品的升级换代。邹新华指出,十四五’时期,畜牧业转型升级将进入加快推进的关键时期。如何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是畜牧业同仁们未来数年内需要集中精力解决的问题。
四是环保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邹新华提出,未来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法规必定会对我国畜牧业提出更高的生产要求,农牧企业必须提早布局,最终达成“种植业-土壤-养殖业”三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五是非瘟和非瘟疫苗对养猪行业的影响。邹新华表示,非瘟可能长期与养猪业共存,非瘟疫苗的研制进度对畜牧行业影响也非常大。
饲料企业发展之路:
以低成本、差异化、专业化策略获取机遇
中国饲料企业的发展之路应该怎么走?“中国饲料企业不仅要比谁走得快,还要比谁走得久。”邹新华认为,应对大变局的基础,是洞悉人性和周期。他提出,饲料企业要想在变革中获得发展,就必须学会顺应猪周期,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情。目前,猪周期已经进入下行阶段,饲料企业应该顺应趋势,实施低成本、差异化、专业化三大策略赢取机会。
一是将专业化进行到底。邹新华介绍,我国饲料行业目前垄断巨头还未形成,展望未来十年,龙头企业占率或达20-30%以上,新兴企业还有比较大的机会,关键在于提高自身专业度,打造饲料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经营模式。
二是差异化竞争。目前大多农牧企业都在探索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邹新华表示,饲料企业可以寻求“向上一体化”,立足自身优势领域,多开发添加剂和预混料方面的业务。
三是深耕区域市场。邹新华指出,饲料企业必须筑好企业护城河,先深度耕耘一个小市场,以市县为单位,做“向下一体化”。
四是融入大平台,发展小平台。“背靠大树好乘凉。”邹新华认为,饲料企业应该积极融入大企业的平台,再着力发展自己的优势项目,在细分市场实现突破。
邹新华提出,未来十年,依然是饲料行业的黄金十年。最后,邹新华用王勃《滕王阁序》中的句子“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作为寄语,希望饲料企业把握发展红利,成就梦想。
|
|
文章作者:黄子民 农财宝典畜牧版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