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遵循原则
危害性原则:即指按疫病在本场的危害性(包括改变免疫谱或免疫程序后所带来的潜在危害性)排序。危害性大小的判断应以历年疫病诊断结论为依据,结合疫病给猪场带来的经济损失综合判断。
病毒性疫病优先原则:因为许多病毒性疫病比细菌性疾病难以预防与治疗。事实证明,首先是病毒入侵,再引起相关细菌继发感染。例如,猪蓝耳病病毒(PRRSV)、猪细小病毒(PRV)可引发肺部病变,在此基础上有多种细菌继发性参加,加重了病情的复杂性。
低成本原则:有的猪场支原体肺炎(EP)稍严重些,那么能否使用针对肺炎支原体的疫苗呢?而肺炎支原体苗一头份就要十余元,一个万头猪场一年就得花费10 万元来控制 EP ,而在同时存在 PRRS,PR 流行的猪场,这种措施未必奏效。何况有前文所述的少花钱控制与净化 EP 的办法,又何乐不为呢?应从长远利益与多途径选择上体现低成本原则。
相对性原则:制订好的免疫谱应是相对稳定的,不要在临床上发生一点小问题就任意修改。特别是病毒性疫苗不要今天用这个厂的,明天用那个厂的。在基因缺失苗比比皆是的今天,你的举措可能会招来病毒基因重组,届时你的猪场可能会陷入更加痛苦的灾难中。
实践检验原则:制订好的免疫谱要在实践中检验,只有带来更好效益的免疫谱才是科学的。反之,应及时合理修正。
基本免疫谱制定
通过前面的论述,笔者就基本免疫谱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同行商榷。
初产母猪(包括青年公猪):猪瘟、细小病毒病、蓝耳病、伪狂犬、乙脑、口蹄疫。
经产母猪:只保留细小病毒病、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只做到第二或三胎)。
商品猪:猪瘟、细小病毒病、蓝耳病、口蹄疫。
基本免疫谱就是基于上述原则与事实而提出的。 它删去了非必要免疫的部分,也删去了加强免疫中不合理的部分。
其它配套措施
为了使免疫取得最佳效益,必须要有科学的配套措施,执行配套措施的目的就是要使得免疫的主体——猪,始终处于健康状态,这样免疫才能获得实际上的成功。这些措施包括:防止免疫抑制综合症的发生,培育营养良好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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