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疫病防治病毒疾病 → 文章内容

非洲猪瘟防控“六字”措施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12/24 16:51:19 关注:503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作者:张玉柱/ 湖南省洋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非洲猪瘟(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是我国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专题进行安排部署。农业农村部已多次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启动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I 级)应急响应,不断加强部门联防联控,聚全力防控疫情。笔者参与本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归纳总结出“管、查、灭、限、禁、责”六字措施,以供读者参考。
  01
  管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主动入位开展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本部门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农业局及时开展非洲猪瘟紧急疫情排查、专项监测、检疫监管、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定点屠宰监管、养殖投入品监管等工作。财政局筹措防控工作经费、按标准兑付扑杀补助,并加强防控经费的使用管理。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道路营运车辆的查验和消毒工作,落实部门防控措施。林业局组织强化野外巡护、监测预警,加强对人工繁育野猪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管局强化经营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商务局印发通知,召开储备肉计划会议,对各承储企业进行培训,加强猪肉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各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工作合力。
  02
  查
  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和专项调查,建立非洲猪瘟疫情报告、举报及核查制度,启动日报告制度。一是县、镇、村三级联动,全面排查养猪场点、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生猪无害化处理场,重点针对生猪养殖、屠宰、肉品市场、饲料等环节开展生猪不明原因及异常死亡情况巡回排查;二是各县、镇、村统一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猪场进行专项流行病学调查,摸清情况,跟踪监管;三是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告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单位盖章后于每日5 时前报县上收集汇总。并明确要求各镇办有可疑疫情的,应在2 h 内报告。未经允许不得采集病料或开展非洲猪瘟相关的实验室检测;四是加强技术培训。各单位结合职能组织培训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到岗、到人,汇编印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政策文件手册,及时发放到生猪养殖、屠宰等场点;五是公布疫情报告电话。县、镇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公布疫情报告电话,受理疫情信息。
  03
  灭
  消灭疫情。一是完善物资储备。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贮备制度,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加强应急值守,成立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队,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三是及时处置。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每县至少预留一个备用无害化处理场地,要求远离河、湖、村庄3 km 以上,背风高燥下风向处做深埋、无害化处理。
  04
  限
  限制生猪及其产品调运。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调运政策规范。农业局及时按照最新的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要求,实施差异化调运监管,不折不扣的贯彻调运规定,及时关闭检疫出证平台跨省调运出证相关功能,暂停生猪外调。进一步规范生猪及其产品省内调运行为,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二是强化经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生猪及其产品监管。各级农业、公安、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加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监管紧急通知精神,建立制度,规范执法,加强对运输生猪及运输鲜、冻生猪产品车辆的查证验物,并积极组织县际间普通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高速公路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站全员上岗,严格24 h 值守,加强对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车辆的查验力度,做好运输车辆的彻底清洗消毒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行为。
  05
  禁
  禁止泔水喂猪,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猪血等屠宰废弃物的饲料及饲料产品。一是全面禁止泔水喂猪。各镇政府印发通知,从专项排查、建立承诺制度、监督举报等方面,组织对泔水喂猪情况的排查,向养殖(户)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明白纸,与养殖场(户)签订责任书、承诺书,严禁泔水喂猪;二是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建立泔水等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机制。县、镇政府贯彻落实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处理的政府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泔水养殖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泔水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不得流入养殖场(户)。市场监管局加大宣传指导,督促餐饮服务、肉类加工企业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明确流向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监管。环卫局设置餐厨废弃物暂存点,完善垃圾清洁和转运制度,对垃圾及剩余餐食无害化处理;三是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猪血等屠宰废弃物的饲料及饲料产品。屠宰废弃物加工处理过程中容易受到污染,加之质量不易控制,病原微生物具有不确定性,建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猪血等屠宰废弃物的饲料及饲料产品。
  06
  责
  落实养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和水平。生猪养殖场( 户) 是生猪所有者,负有防疫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自觉防疫生猪,妥善保管和使用疫苗等生物制品,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和水平。生猪规模屠宰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严把生猪采购、屠宰检验、生猪产品出厂等关口,顺应市场导向,确保市场供应。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事关社会稳定,我们要正确引导舆论,科学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有序开展工作。
文章来源:兽医导刊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4)2024/4/26 5:08:46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4)2024/4/26 3:08:46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4)2024/4/26 1:08:46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3)2024/4/25 8:02:03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3)2024/4/25 6:02:03
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4.23)2024/4/25 4:02:0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