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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使用需遵循的三项原则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2/9/17 21:59:27 关注:251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在养猪生产中怎样才能在兽医临床上选好药,既能达到用药目的,又能有效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和节省成本呢?“安全、合理、有效”用药是兽医工作者在兽医临床工作中必须遵循的用药原则。

  原则一、安全用药

  (一)不使用违禁药物

  1.为确保动物性食品安全,要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国家农业部第176号、193号、560号和1519公告规定,猪禁用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沙丁胺醇、氯霉素、痢特灵、金刚烷胺等类药物,包括兴奋剂类、性激素类、蛋白同化激素、精神药品、汞制剂类和各种抗生素泸渣等共21类,不得将人用药转为兽用。禁止使用已经淘汰的兽药。

  2.《兽药管理条件》第六章兽药使用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3.农业部公告第176号发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规定严禁使用如下五大类40种药物: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酸多巴胺、西马特罗、硫酸特布他林。

  性激素:乙烯雌酚、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炔诺醇、炔诺醚、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诺孕酮、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促卵泡生长激素。

  蛋白同化激素:碘化酪蛋白、苯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精神药品:(盐酸)氯丙嗪、盐酸异丙嗪、安定(地西泮)、苯巴比妥、苯巴比妥钠、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异戊巴比妥钠、利血平、艾司唑仑、甲丙氨脂、咪达唑仑、硝西泮、奥沙西泮、匹莫林、三唑仑、唑呲旦以及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各种抗生素滤渣:抗生素滤渣。

  4. 2002年农业部发布第193号公告,公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用使用21类药物: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

  性激素类:已烯雌酚。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酮、醋酸甲孕酮。

  氯霉素

  氨苯砜

  硝基呋哺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

  林丹(丙体六六六)

  毒杀芬(氯化烯)

  呋喃丹(克百威)

  杀虫脒(克死螨)

  双甲脒

  酒石酸锑钾

  锥虫胂胺

  孔雀石绿

  五氯酚酸钠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酝酿汞。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苯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

  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

  5.2005年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公布的《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废止的品种有五大类:

  第一类,禁用兽药:β-兴奋剂类:沙丁胺醇;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呋喃妥因;硝基咪唑类:替哨唑;喹噁啉类:卡巴氧;抗生素类:万古霉素。

  第二类,抗病毒药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

  第三类,抗生素、合成抗菌药及农药:

  抗生素、合成抗菌药:头孢哌酮、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三嗪)、头孢噻吩、头孢拉啶、头孢唑啉、头孢噻啶、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磷霉素、硫酸奈替米星、氟罗沙星、司帕沙星、甲替沙星、克林霉素(氯林可霉素、氯洁霉素)、妥布霉素、胍哌甲基四环素、盐酸甲烯土霉素(美他环素)、两性霉素、利福霉素等。

  农药:井冈霉素、浏阳霉素、赤霉素。

  第四类,解热镇痛类等其他药物:双嘧达莫、聚肌胞、氟胞嘧啶、代森铵(农用杀虫剂)、磷酸伯氨喹、磷酸氯喹(抗疟药)、异噻唑啉酮(防腐杀菌)、盐酸地酚诺酯(解热镇痛)、盐酸溴已新(祛痰)、西咪替丁(抑制人胃酸分泌)、盐酸甲氧氯普胺、甲氧氯普胺(盐酸胃复安)、比沙可啶(泻药)、二羟丙茶碱(平喘药)、白细胞介素-2、别嘌醇、多抗甲素(α-甘露聚糖肽)等。

  第五类:复方制剂:注射用的抗生素与安乃近、氟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的复方制;

  镇静类药物与解热镇痛药等治疗药物组成的复方制剂。

  6.2010年农业部发布1519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禁用11种物质:

  苯乙醇胺A: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班布特罗: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盐酸齐帕特罗: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盐酸氯丙那林: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马布特罗: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西布特罗: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溴布特罗: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酒石酸阿福特罗: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富马酸福莫特罗: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盐酸可乐定:抗高血压药;盐酸赛庚啶:抗组胺药。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兽药休药期

  避免兽药残留超标也是合理用药必须认真遵守的原则。 休药期应遵守《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在出栏前及时停药。例如:喹乙醇预混剂用于猪促生长,禁用于体重超过35千克的猪,休药期35天。乙酰甲喹(痢菌净)休药期35天,盐酸二氟沙星注射液休药期长达45天。凡附录中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不少于28天的规定,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三)要注意鉴别真假兽药

  要购买通过国家GMP验收及有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的药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非法生产、无“三证”的假劣兽药。笔者曾见一种瓶装粉针剂,包装上非常醒目的印着“头孢克灵”四个大字,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头孢菌素类新药,小字写的是氨苄西林钠,每瓶5克,价格每瓶2.8元,其药盒上竟赫然写着5克:氨苄西林钠2.5克,头孢噻呋钠2.0克、维生素C 0.5克。货真价实的头孢噻呋钠,每支0.1克卖价就应该在2.0元左右,足见其中并不含真正的头孢噻呋钠,充其量只是氨苄西林而已。

  原则二、合理用药

  (一)对症选药

  不同的疾病使用不同的药物,即使同一种疾病也不能长期使用某一种药物治疗。当发生某种疾病时,要在准确诊断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选择药物,所选药物要安全、可靠、方便、价廉,达到“药半功倍”的效果,彻底杜绝不明病情而滥用药物,特别是抗菌药物。

  如,对发生传染性胸膜肺炎的猪,可选用氟苯尼考、青霉素、氨苄西林、四环素等治疗有良好效果;对于诸如亚硝酸盐中毒可用特效解毒药小剂量美蓝(亚甲蓝)进行解毒,注射1%美蓝溶液,猪1~2毫克/千克体重;有机磷中毒可使用阿托品结合解磷定进行解毒。

  (二)准确计算和控制药物用量

  临床用药应杜绝为追求药物疗效,随意增大药物剂量。用药时应根据药物的理化性质、毒性和病情发展需要临时调整剂量,才能更好地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此外,还应熟悉各种药物的剂量单位和国际单位的换算,做到准确计量。

  (三)选用合适的剂型

  在确定所选用药物后,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选用不同的药物剂型,因为不同的剂型药物吸收的快慢、多少是不同的,其生物利用度、有效血药浓度、疗效也会有所不同。近几年来,新制剂(如缓释剂、包被剂、控释剂、长效制剂、靶向制剂等)不断用于临床,为“准确”用药开创了新的途径。

  (四)掌握给药时机

  一般来说,用药越早效果越好,特别是微生物感染性疾病,及早用药可以迅速、有效地控制病情。但是对于对症治疗的药物,则不宜过早使用,如细菌性痢疾造成的腹泻,如果过早止泻,会使病菌无法及时排除,从而在猪体内大量繁殖,其结果不但不利于病情好转,反而会引起更为严重的腹泻。

  (五)合理搭配,注意配伍

  临床用药时,应根据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并举的原则,确定药物之间的搭配,并要明确哪种药物是对因的,哪种药物是对症的,以及怎样搭配、怎样应用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在此特别提醒,要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酸性药物与碱性药物合用会使药效降低或丧失,口服活菌制剂时应禁用抗菌药物和吸附剂,磺胺类药物与维生素C合用会产生沉淀等等。同时还要避免使用多种药物或固定剂量的联合用药,因为多种药物治疗会极大地增加药物相互作用的概率,也给患畜增加了危险。

  原则三、有效用药

  (一)充分考虑药物特性

  内服能吸收的药物,可以用于全身感染类疾病。内服不能吸收的药物,如磺胺脒等,只能用于胃肠道细菌感染。一般的抗菌药物很少能进入脑脊液,只有磺胺嘧啶钠可以进入,因此,治疗脑部感染,如猪链球菌性脑炎,应首选磺胺嘧啶钠。

  (二)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

  要正确投药,讲究方法,不同的给药途径可影响药物吸收的速度和数量,影响药效的快慢和强弱。静脉注射可立即产生作用,肌肉注射慢于静脉注射,口服最慢。全身感染注射用药好,肠道感染口服用药好。苦味健胃药如龙胆酊、马钱子酊等,只有通过口服的途径,才能刺激味蕾,提高食物中枢的兴奋性,加强唾液和胃液的分泌,发挥药物的疗效。不可使用胃导管不经口腔直接进入胃内,否则起不到健胃作用。

  (三)注意药物的有效浓度

  肌肉注射卡那霉素,有效浓度维持时间为12小时,因此可每天注射2次;青霉素粉针剂应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因此,使用药物时一定要注意它的有效浓度。

  (四)选用有针对性的药物

  如仔猪发生黄痢、白痢时,应尽早选用氟喹诺酮类或庆大霉素;弓形体感染首选磺胺类药物;猪短密螺旋体引起的猪痢疾首选痢菌净;附红细胞体感染时,应尽量选用四环素类和血虫净(三氮脒、贝尼尔)。

  (五)注意个体差异

  临床用药时,要针对病猪的具体情况以及个体差异(如怀孕、过敏)选用最可靠、最安全、最方便易得的药物制剂。反对不顾实际实际情况的滥用药物,尤其是滥用抗生素和激素。

  孕猪用药一切从保胎原则出发,首先考虑对胎儿有无直接或间接影响,其次对母体有无毒副作用,不用妊娠禁忌药物。

  作者简介:吕惠序,男,(1942—),本科,高级兽医师。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专家组成员,烟台市牟平区富海种猪场技术总监,济南百事得牧业科技公司高级技术顾问,主要从事养猪生产、猪病临床诊断和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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