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动态 → 文章内容

食药监总局关于《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7/22 12:37:12 关注:415 评论: 我要投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为广泛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6年8月22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rendp@cfda.gov.cn。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4.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10-88330778。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7月22日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德州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调度会议召开2024/5/16 10:07:06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规范》解读2024/5/16 10:04:07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2024/5/16 10:03:43
2024年湘潭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和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议召开2024/5/15 10:07:49
潍坊市食药安办召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2024/5/14 12:32:57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2024/5/14 12:27:00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