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张利文委员“关于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政策的提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9/17 12:15:02 关注:999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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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97号(资源环境类0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办案〔2018〕183号
张利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政策的提案收悉,由我部和生态环境部分办。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产业扶持政策力度2016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部联合印发《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加大PPP模式和第三方治理机制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领域的推广应用,制定落实土地、电价、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和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领域。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领域,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产业。
二、关于出台补贴政策、提高农户“两减”积极性2016年,财政部和我部联合印发《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改革方案》,推动财政资金投入向农业农村环境保护领域倾斜。财政部会同我部等有关部门已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适度规模经营,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翻耕、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的积极性。
三、关于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围绕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推进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推进法制建设。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推动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配套出台《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5个部门规章。全国21个省(区、市)已制定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加强制度创设。2015年,印发《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控两减三基本”(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地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的工作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等政策文件,启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等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着力解决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2017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完善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落实好《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8年9月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010—5919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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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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