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文章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解读材料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2/16 19:11:54 关注:336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既特别重要,又面临与平常不一样的新情况、新要求。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突出七个重点,把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一是突出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检查。食品经营场所人员流动性强、密度大,直接入口食品多,环境卫生要求高。《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每天对网络订餐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对食品盛放容器或包装进行封签。
  二是突出库存和采购食品的查验。疫情防控期间,大量聚餐活动取消,食品经营场所可能存在库存食品;企业开工复工人员不足,可能存在进货查验审核不到位等风险。《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自查自纠,对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盘点清查,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执行采购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要求,保障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突出商超散装食品的管理。超市销售散装糕点、卤制品、凉菜、熟食等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情况较为常见,防疫消毒措施有可能带来消毒剂污染食品的风险。《通知》要求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加盖或密闭容器盛放销售,采取相关措施避免人员直接接触食品;鼓励商家设置提示标识,减少对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直接触摸。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佩戴手套和口罩;销售冷藏冷冻食品,要确保食品持续处于保障质量安全的温度环境。
  四是突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随着生产经营企业复产复工,餐饮场所就餐人员将日益增多,网络订餐需求也会持续增多。《通知》要求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按要求和规范洗手、制作菜肴,严控加工制作过程食品安全风险。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送餐人员严格开展岗前健康检查,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具,测量体温。
  五是突出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通知》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严禁采购、经营、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存在活禽交易的农贸市场开办者要建立入场活禽销售者档案,督促销售者挂牌经营。经营活禽和禽肉的,要索取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营生猪产品的,要索取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六是突出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通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粮油菜、肉蛋奶等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的抽检力度,切实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信息的及时处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七是突出“三保”行动引导。为凝聚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防控疫情的合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三保”行动,搭建起民生期望与企业责任沟通互信的平台。《通知》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三保”行动,保证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把责任挺在前面,用良心做好食品,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问答】关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咨询2024/4/26 14:20:17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发布节前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24/4/25 20:57:23
沈阳:市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函2024/4/25 20:55:33
【问答】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涵盖哪些内容?2024/4/24 21:46:43
加拿大发布食品安全检测公告(2024-4-18)2024/4/23 18:54:59
中央组织部委托市场监管总局举办的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研究班结业2024/4/23 18:50:22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