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政策 → 文章内容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1/13 10:33:20 关注:538 评论: 我要投稿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55号(关于解除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1月11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玉溪市人民医院2025年蔬菜类、牛肉类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2025/7/3 18:35:49
进口牛肉监管风云:舌尖安全与市场博弈2025/7/3 8:42:09
牛肉价格大揭秘:美国涨翻天,巴西仅零头?2025/7/3 8:34:09
澳牛“狂飙”:中国牛肉市场的新变局与挑战2025/7/2 9:06:38
现场签约采购金额107亿元 !“北牛南运 鲜肉入粤”内蒙古鲜牛肉产业品牌发布会在2025/7/1 12:14:08
内蒙古鲜牛肉产业品牌现场签约107亿元2025/7/1 12:13:44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