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1/26 19:26:38 关注:316 评论: 我要投稿

 为贯彻落实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要求,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踊跃参与,对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建议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spjy64220000@163.com;2.传真:(021)64270183;3.邮寄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2515室,邮政编码:200032。
 
  二、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5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陕西发布3项食品抽检地方标准2025/5/8 21:04:42
进口食品怎么买?看这篇就够了!2025/5/8 21:00:51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专项工作座谈会2025/5/8 20:59:57
欧盟修订进境动物源性食品随附证书有关规定2025/5/8 15:48:40
乌克兰拟修订食品中微生物标准2025/5/8 15:48:04
中国台湾拟修订食品中棒曲霉毒素的检验方法2025/5/8 15:46:49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