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外国的牛肉未必香 “走私肉”未经检疫或携传染病毒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5/3/10 9:23:22 关注:319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高桥镇一家餐饮企业的中央厨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其加工现场一楼的冷库中,有两批进口冷冻肉类食品外包装无中文标签,共计1.24吨。这也是该局在一周之内查获的第三起“走私肉”案。

    走私肉类因其“海归”标签被部分消费者追捧,也因其巨大的利润空间被逐利肉贩供奉为致富经,成为“暗度陈仓”的走俏品。但“走私肉”来源不清、检疫不楚、运输储藏条件不明等隐患使其成为市场上的一大食品安全炸弹,也被列入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黑名单之中。

    “走私肉”背后的利润黑洞

    此批被查肉类产品本将从该公司的中央厨房配送到各门店,再烹煮上桌给顾客食用。但是,最后结果却是全部被查扣。

    “因为该公司不能提供合法的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及海关通行证明,很明显是‘走私肉’。”此案经办人员的回答简单干脆。

    “走私肉”,顾名思义就是非正常渠道进入的进口肉制品。相比正常渠道从国外进口肉类制品,“走私肉”不经检验检疫,也未缴纳12%的关税和13%的增值税,其成本自然就低,相对的,其利润空间就大多了。

    经查,高桥这家餐饮企业的经营者王某,是从杭州勾庄肉类批发市场采购该批所谓的“进口冷冻去骨牛肉”,其批发价仅为每公斤20元,而同期宁波市场上的牛肉均价为每公斤60元。

    正是因为“走私肉”价廉、旺销、利大,于是就成为像王某这样肉贩们默认的生意经。去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海曙、象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相继查获7起“走私牛肉”案,查扣“走私牛肉”共计3吨多,共处罚没款66万元;2015春节前夕,在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部署的专项行动中,仅一个月就查获16起案件,共查扣“走私肉”超过9吨。

    “走私肉”可能携带传染病菌

    “我以为‘走私肉’只是没有合法的身份,其品质应该要比国产肉好吧。”当被问及对“走私肉”的看法,家庭主妇曹女士想了想,如此作答。

    “事实并非如此。”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市面上的走私肉类无论是在产地国,还是中转地区或是目的地,因为要逃避检疫,其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方面都存在很大的隐患。“很可能携带传染病菌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结核病、寄生虫等;甚至有的肉来自疫区,极有可能携带了疯牛病、口蹄疫以及其他传染病病毒。”

    在检查中,也有个别肉贩振振有词:“虽然没有我国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但我有外方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这该有品质保证了吧。”

    “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该负责人解释说:“首先,无法确定国外方面检验检疫报告的真假;其次,各国检验检疫标准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再次,‘走私肉’的贮存、运输条件一般较差,中途肉类受污染或变质的风险极高。”

    外包装无中文汉字切勿购买

    3月5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印发文件,部署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使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品和水产品亦是其中的重点工作。

    宁波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购买进口肉类,一要选择正规商家,可以保证产品来源和运输、贮藏条件;二要仔细查看进口肉类食品的外包装有没有中文标签和检疫证明,如果发现包裹冷冻肉所用的塑料薄膜上的品牌名称及纸壳箱等均是外文字母,找不到一个汉字,则千万不要购买。同时,消费者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和《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见习记者 李佳赟 通讯员 张淑蓉 张璐)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作者:李佳赟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一周肉类行业舆情信息汇总(5.11——5.17)2024/5/19 16:57:10
动物疫病研究进展摘译(5.18)2024/5/19 16:15:55
中草药添加剂在生猪无抗养殖中的应用2024/5/19 16:13:53
兽医临床用药大全汇编2024/5/19 16:13:00
大北农黄垒荣:不超过xx不要养猪,做不到7元/斤成本不要养猪!2024/5/19 16:11:52
唐人神2024年一季度营收约48.8亿元,同比下滑25.19% ,1-4 月生猪2024/5/19 16:11:0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