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20期)公示,吉林省食药监局局组织抽检肉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相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5类食品72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7批次,其中10批次菌落总数超标。
13批次肉制品不合格,其中10批次菌落总数超标
抽检肉制品26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10批次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
舒兰市立春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千百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舒兰市立春超市销售的标称桦甸市鹏珅福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销售的标称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肉花火腿肠、敦化市鑫汇万客隆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延吉东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拌菜、松原市万隆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延边朴大姐韩式食品厂生产的麻辣味牛板筋、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林语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筋王(规格型号:40g±2g/袋)、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合隆商超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筋王(红标)(规格型号:80g±3g/袋)、高新园区吉大超市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乐真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五香肉)、长春满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千百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智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胜哈尔滨风味红肠。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另外还有3批次肉制品检出山梨酸超标,分别为:
敦化市家得乐大卖场销售的标称博野县博逹肉食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脆骨、舒兰市立春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兴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敦化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柳河县佳和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麻嘛香凤爪。
山梨酸及其钾盐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防腐剂,或者未准确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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