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本网动态本网评论 → 文章内容

现代畜牧cvonet转评:如何正确面对“三区”划分及环保风暴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9/11 11:57:31 关注:469 评论: 我要投稿

 1.环保政策

  本次养殖业环保风暴以治理水源污染为主。国家2008年就颁布了《水污染防治法》,2012年11月颁布《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4年颁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又颁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明确规定了到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6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三区划分

  2016年10月环保部和农业部联合印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县级政府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1)禁养区 禁养区的划分区域主要是水源地和城镇驻地、科学文化旅游区,当然永久性基本农田也属于禁养区。目前,环保部门确定的必须关闭和拆迁养殖场主要是水源地禁养区,一些地区也顺便把诚镇居民区、文化旅游区内的养殖场也一并划入到拆迁范围,甚至有些地区把基本农田内的违建养殖场也一并拆除了。

  关于赔偿:一些养殖户对强制拆除禁养区的养殖场颇有微词,认为养殖场建设在先、禁养区划定在后,认为“法不溯及既往”,政府无权拆去或拆除应该给予补偿。该说法有一定道理,农业部和地方政府也有赔偿政策。但是现阶段赔偿标准也无法可依。

  很多养殖场是在养殖户自己的承包责任田里建设的,这些养殖场的建设基本上没有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备案,如果是基本农田属违法建筑,很难获得赔偿!

  有些是村里规划的养殖小区,这些小区设立前有些做了土地备案,有些没做。还有一些规模化养殖场只与村政府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但是没有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备案,这些畜禽舍也属违章建筑。但是有一些原先有各种手续,因为城镇扩容、新建居民区或风景区、饮水保护区而成为禁养区的,确实应该补偿。但是赔偿标准不好确定,或许不能满足养殖户的要求。

  总而言之:强制拆迁肯定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养殖户自己应该尽早空栏,别指望能够得到超值赔偿!

  (2)限养区和适养区 这次治污是全国一盘棋,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养殖场也要求建设环保设施。一些县市已通知所有区域的养殖户暂停养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通过环评后才能复养。

  3.养殖户的应对措施

  (1)拖延关闭或搬迁 对位于禁养区且有土地手续的种畜禽场、蛋鸡场、猪场接到搬迁通知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强调养殖的周期长,申请延期搬迁。国家并没有要求2017年禁养区内100搬迁,大限是2020年底。规模化商品肉鸡、肉鸭场可强调自己是国家级、省级示范场,或正在承担各种财政、科研项目,申请延缓搬迁。但是应该尽快建设环保设施,实现零排放。

  (2)规避搬迁 个体户可强调自己的养殖量小,不属于规模养殖专业户(存栏蛋鸡500只以下、肉鸡2000只以下,猪50头不算养殖专业户,逃避搬迁。另外河床是没有明确界限的,河床和滩涂也是容易混淆的,尽量不要使自己的鸡场被划入禁养区。

  (3)躲避风头 环保与治污是个持久战。养殖户千万不要因为最近行情好就不顾一切的上鸡。更不要有趁火打劫(索要高额补偿)的思想。

  (4)开疆扩土 目前正在搞土地流转,一般农田将成为紧缺商品。如果不得已搬迁,在村里租块土地,重新建个有手续的养殖场,也是不错的选择。

  (5)四海为家 如果村里找不到适养用地,远走他乡也未必不可。很多地方还在招商引资!充分利用当地政策,更新养殖设施、扩大养殖规模,是实现一次跳跃性发展的良好机遇!

  (6)弃养从商 这次环保风暴退下来很多养殖设备,如果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可低价收购、收集一些可用的养殖设备,实现弃养从商的转变。

  这次环保风暴是环境保护部领衔的。暴力抗拆,袭击拆迁人员、上访都于事无补!大家一定要克制自己的行为。 总之,保卫蓝天白云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广大养殖户要积极配合政府强化环保的战略部署,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提高养殖管理水平。环境治理好了,疾病也会相应的减少,淘汰一部分散乱污企业,养殖效益自然会提高!

文章来源:齐鲁牧业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最高罚款36万!多地再次掀起环保风暴!多家知名猪企因环保被罚!2024/4/26 5:45:47
何洪政:如何综合降低规模养殖场的饲料成本2024/4/12 8:41:10
穿越最冷猪周期,养殖公司要适应微利时代2023/12/31 17:48:54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再曝典型案例,涉及5省→2023/12/18 9:12:08
山东省发布生态环保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补齐发展短板2023/12/8 19:06:05
戈军珍:养殖企业绩效管理思维2023/8/29 8:58:5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