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曝 光 台畜产曝光台 → 文章内容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鸡蛋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2/22 12:16:33 关注:505 评论: 我要投稿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陕市监通告〔2019〕10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监督抽检中,涉及陕西省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南路分店经营的鲜鸡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经营(抽检)日期:2018年8月28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南路分店共购进该批产品44千克,已全部销售,因鲜鸡蛋为生鲜食品,且销售时间过长,未有召回产品。
  (三)处罚情况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南路分店无主观故意情节,能积极配合调查,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依据《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59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未在经营环节排查出原因,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南路分店进一步完善了进货查验制度。
  二、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经营的精品鸡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经营(抽检)日期:2018年8月28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共购进该批产品15千克,已全部销售,因鲜鸡蛋为生鲜食品,且销售时间过长,未有召回产品。
  (三)处罚情况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经营的产品数量少,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且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提供了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符合《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食品篇)(试行)》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有减轻处罚的情节。西安市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未在经营环节排查出原因,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进一步完善了进货查验制度。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2024年5月8日鸡蛋期货主力合约2409走势情况2024/5/8 19:01:51
尼泊尔鸡蛋支持售价降低2024/5/8 18:46:06
2024年5月8日鸡蛋期货主力合约2409走势情况2024/5/8 17:01:51
5月8日鸡蛋期货盘中上涨1.69%,报4090元2024/5/8 14:55:48
五一节后存在补库支撑 鸡蛋期货或继续震荡偏强2024/5/8 14:54:34
鸡蛋:近月涨停2024/5/8 14:52:0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