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贸易情报 → 文章内容

国外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升级 亟需关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9/18 10:00:24 关注:762 评论: 我要投稿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食品接触材料生产国和出口国,年出口额约100亿美元,主要出口至欧盟、亚洲等地区,但出口产品也面临国外技术法规升级所造成的贸易壁垒,以欧盟为例,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口欧盟食品接触材料被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39起,占欧盟通报总量的70%,其中14起被采取拒绝入境的强制性措施,以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制品为主,主要涉及三聚氰胺迁移量、甲醛迁移量、初级芳香胺迁移量、重金属迁移量等技术指标。

为此,我们跟踪整理了近期主要贸易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规的修订情况,希望引起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关注。

一、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体系愈加复杂

1、2020年6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发布第23批4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列表,列表中物质总类从205项增至209项,其中三种主要用于聚合物、涂料产品和塑料的生产。REACH法规规定,列入候选清单中的SVHC,如果任一项SVHC在物品中总含量超过0.1%,且每年生产/进口该物品中的SVHC总量超过1吨时,则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必须在新物质纳入清单后的6个月内通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SVHC候选物质通报时间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12月底前。

新增4项SVHC候选物质信息如下表:

#

物质名称

EC No.

CAS No.

提议国家

毒理属性

常见用途

1

1-乙烯基咪唑

214-012-0

1072-63-5

瑞典

生殖毒性(条款57c)

用作中间体和聚合物单体。

2

2-甲基咪唑

211-765-7

693-98-1

瑞典

生殖毒性(条款57c)

用作催化剂和涂料产品的生产。

3

4-羟基苯甲酸丁酯

202-318-7

94-26-8

丹麦

内分泌干扰特性(条款57(f)-人类健康)

用于化妆品,个人护理产品和药品。

4

二正丁基双(乙酰丙酮基)锡

245-152-0

22673-19-4

瑞典

生殖毒性(条款57c)

在塑料生产中用作催化剂和添加剂。

 

2、2020年7月,欧盟REACH法规附录17新修订的邻苯二甲酸酯限制正式实施,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限制从玩具和婴儿产品扩展到几乎所有产品品类,DEHP、DBP、BBP和DIBP增塑剂含量总和超过0.1%的限值将构成刑事犯罪。

3、2020年7月,丹麦又禁止在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纸张和纸板中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除非产品具有防止PFAS迁移到食品中的功能。PFAS物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是一组工业化学物质,其中包含4700多种物质,它们很难在环境中分解,会在人和动物体内积累,影响免疫系统,危害人类健康,最突出的是PFOS(全氟辛烷磺酸)和PFOA(全氟辛酸)。丹麦官方禁止企业在食品接触纸和纸板中使用PFAS物质,但是没有给出具体的检出限值。为此,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引入了一个指示值:每克纸中含有的有机氟不得高于20微克。企业可以利用指示值来确保纸制的食品接触产品中未添加PFAS物质。

二、亚洲主要贸易国家提高食品接触材料准入门槛

1、2020年4月,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第196号通告,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修订对食品接触材料相关部分作出重要改动,对食品接触产品的管理将采取“肯定列表”体系,并对生产过程实施 “良好生产规范”卫生管理,规定用于器具、容器和包装中的“合成树脂材质”的生产原料仅可使用标准规范中明确允许的物质,这将影响日本市场食品接触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我国出口企业应注重产品原料的合规性验证,并参考“良好生产规范”改进生产过程。

2、2020年5月,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第2020-43号公告,修订《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装的标准和规格》,根据公告,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将“通用生产标准”按照原材料标准、加工制造标准、重复利用标准三方面进行划分。 多层结构的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装中,对于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部分,可以使用回收利用的合成树脂。这意味着,韩国也开启了在食品接触材料领域中使用回收树脂材料的新纪元。

(2)修订“通用规范”中物质迁移量要求。对于法规中未单独规定迁移量的物质,新增了对其迁移量的要求(不得超过30 mg/L)。由于我国GB 9685-2016中附录A第A.3条款规定,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均无限量的情况,添加剂的迁移量不得超过60 mg/kg。因此,本次修订对于出口韩国的食品接触材料相关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

(3)修订“各用途规范”中符合性判定原则;新增橡胶奶嘴的总挥发量要求,规定新的婴幼儿橡胶奶嘴的总挥发性有机物(VOM)含量不超过0.5%的要求及其相应的方法(200℃,4小时)。

(4)修订砷、1-己烯及1-辛烯的试验方法。

此外,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当缺少标准和方法时,可参考公认的国外相关标准、试验方法进行判定”的相关要求,拓宽了相关指标测试的方法依据。公告自2020年5月29日开始生效。

三、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助推国外加严食品接触材料法规

1、2020年6月19日,巴西卫生部和国家监督局董事会

宣布由于新冠病毒流行引发“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将2019年12月3日通过的巴西第326号法规,即FCM添加剂正面清单法规的实施日期由原2020年6月1日延长至2021年6月3日。该法规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中允许使用的数百种物质的限制和规范以及重金属迁移限量,将食品接触塑料

物品和包装中使用的染料和印刷材料中硼元素的特定迁移限值(SML)分别由0.5mg/kg调整为6mg/kg,锌元素由25mg/kg调整为5mg/kg。

2、“回收塑料”使用加严或被禁止使用。2020年5月28日,乌克兰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法规草案,规定了对17类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可采取的具体措施、对回收塑料的要求、合规性声明、可追溯性和标签要求以及良好制造规范等条款。下表为17类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它们可能包含在特定措施下。

序号

食品接触材料

序号

食品接触材料

1

主动和智能的材料和文章

10

塑料制品

2

胶粘剂

11

印刷油墨

3

陶瓷

12

再生纤维素

4

软木

13

有机硅

5

橡胶

14

纺织品类

6

玻璃

15

清漆和涂料

7

离子交换树脂

16

8

金属和合金

17

9

纸和纸板

 

 

3、摩洛哥公布食品接触材料中化学物(包括重金属)的迁移限量标准草案,涉及的产品包括:金属和合金、纸和纸板、陶瓷、塑料材料、食品接触用印刷油墨、涂料和清漆、硅橡胶、再生纤维素膜以及包装颜料和染料,规定“失去可追溯性”的塑料材料,如全部或部分含有回收塑料,不得用于食品接触材料。

四、对策建议

1、充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主动参与或主导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组织技贸专家、行业协会、出口企业主动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延缓、降低乃至消除对我出口产品的影响。通过联席会议、实时信息互换、建立风险产品追踪机制等,加强双边与区域合作交流,提高话语权。

2、企业应密切关注各国法规最新动态,及时向出口国相关部门提交相关规定材料,减少意外违规风险。严格落实成品检测,出口前务必到专业检测机构按照进口国法规要求和检测标准进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确保检测通过后再发货,以减少退货、索赔等风险。

3、由于食品接触材料本身不是食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这不仅需要食品接触产品生产企业采取应对措施,食机制造业也要关注相关最新动态,进行产品升级,调试或研发符合标准的生产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等,确保出口企业的食品接触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

来源: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济南海关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欧盟食品安全局发布2022年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报告2024/4/24 23:14:18
【问答】真空包装食品标签提示漏气的相关问题2024/4/24 8:55:17
欧亚经济联盟批准《食品安全》和《食品标签》技术法规修正案2024/4/23 18:54:29
欧亚经济联盟批准《食品安全》和《食品标签》技术法规修正案2024/4/23 16:54:29
一周食品行业舆情信息汇总(2024.04.15-04.21)2024/4/22 18:14:01
超加工食品:新概念的崛起2024/4/22 18:12:17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