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1日发布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信息显示,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该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四川佳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牛肉条经抽检不合格被罚款5万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4日,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四川佳肴食品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佳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条(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3-10-03)。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达州市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宣汉县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于2023年11月2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四川佳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肉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宣汉县局于2024年2月6日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632元(大写:壹仟陆佰叁拾贰元整);(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四川佳肴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该批次牛肉条时,因车间管理疏忽,从业人员未按公司规定穿戴工作衣、帽,佩戴手套、口罩等进行生产作业,从而导致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宣汉县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要求车间作业人员穿戴全部作业服饰、洗手消毒,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把质量安全关。
宣汉县局已于2024年1月9日组织复查验收。
(三)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宣汉县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经调查,经营环节单位实际是生产环节企业四川佳肴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直营店,因此未对经营环节作单独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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