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园区+企业+镇村”共推质量强链赋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2/24 18:30:33 关注:306 评论: 我要投稿
|
|
今年,自贡市聚焦西南(自贡)食品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创新谋划“园区+企业+集体经济”合作发展,探索“链主引领,链员协同,基础支撑,技术赋能”的“园镇联动”“园村共建”工作模式,赋能食品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目前,园区入驻企业85家,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完善,质量品牌效应日益突出。
发挥链主引领作用,协同资源供需,打造产业循环链。强化链式思维。以园区龙头企业需求为牵引,建强产业循环链,建立“以园带村、以村促园、园村共赢”集体经济发展一条链模式。目前,已推动10家食品生产企业与10个乡镇17个村达成共建合作事项25项,预计年供农产品600余吨。打造储运链。引进鼎一冷链投资2亿元,打造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的冷链仓储物流点,为园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有效冷冻冷藏运输和存储质量保障。引进产业链。针对企业原材料需求,在园区有计划引进上游供应企业落户,缩短原材料运输成本和供应成本,现已引进城投肉兔养殖产业,正洽谈肉兔智能化循环产业园项目,力促形成以肉兔养殖、加工、屠宰、饲料加工、展示展销、物流配送的肉兔全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格局。
发挥基础支撑效能,筑牢质量基础,加固产业质量链。严控源头质量。督促指导种养殖户规范化生产,落实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和承诺达标制度,花椒、鸡蛋、肉兔等120余吨食用农产品均已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和检验检疫要求。建成川南首家星级冷链仓储物流企业,打造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严把出厂质量。创新建立“园村共建”综合服务站,特设自贡检验检测院工作站,整合政策咨询、法治保障、检验检测等资源,实现食品产业“一站式”服务。把牢食品产品质量,突出检验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守住食品安全质量底线。严防问题产品。推动园区30家企业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推进技术赋能手段,聚力技术瓶颈,提升产业科技链。聚力点上突破。探索建立“园区+院校+企业+镇村”模式科技链,充分利用西南(自贡)食品产业技术研究院、预制菜中试基地,开展种养殖及食品精深加工技术攻关和质量帮扶。目前,已突破肉兔繁殖、红薯种植等7项技术瓶颈,组织专家对14家企业开展“质量问诊”活动。强化线上联动。依托食品园管理运营企业云之瑞公司专业化能力,建立“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一竿子落实的工作体系,整合资源,共建产业项目,实现抱团发展、多方共赢。推动面上提升。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打造立丰花椒等2家链上企业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培育永汇食品等5家链上企业取得8项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认证,助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提升企业竞争力。
推动链员协同模式,引领质量人才,赋能产业英才链。注重引进人才。充分发挥企业才智密集工作优势,围绕食品产业质量提升,深入实施智汇沿滩人才工程,统筹做好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工作。注重培育人才。在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让其在促进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促进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方面发挥作用,逐步推行首席质量官“一票否决权”。目前,园区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标准总监、安全总监、安全员等44人。注重锻炼人才。引导入园企业到镇入村开展乡村振兴指导、创业帮扶等工作,鼓励企业吸纳村级优秀人才到企业开展实习锻炼,依托产业基地培养食品生产型农民工50余人,为推动自贡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