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县畜牧兽医工作2013年盘点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3/12/26 14:25:56 关注:256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沙洋畜牧业跨越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沙洋县畜牧兽医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省畜牧强县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为抓手,不断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畜牧业经济指标再攀新高 按照保供给、保生产、保生态的发展理念,不断调结构,积极转方式,畜牧业经济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势头。2013年,该县生猪出栏104.18万头、牛出栏8.43万头、家禽出笼1720.65万只,同比分别增长17.53%、38.45%、18.61%,畜牧业产值达27.7亿元,同比增长10.35%。 二是标准化示范创建再迈新步 坚持因地制宜、利用优势、特色发展的方针,着力发展生猪、蛋鸡和肉牛三大产业。目前以生猪为“主导”、以肉牛为“拳头”、以蛋鸡为“支撑”的三大示范区不断提档升级。全年新增各类规模养殖户142户,创建标准化示范场24个,分别占年度任务数的116%、112%;生猪、蛋鸡规模化养殖率分别达85.3%和87.8%。 三是畜牧业科技推广再创新绩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会代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共举办养殖技术培训班16期,培训畜禽养殖户1.2万余人次,发放资料3.5万份。引导新建“150”猪舍55栋、“165”牛舍38栋、“153”鸡舍50栋、“1235”羊舍39栋,同比分别增长12%、16.7%、30%、20%。 四是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再结硕果 牢固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方针,不断加大跑省进厅力度和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实现了以项目建基地、以基地带产业、以产业促发展。全年共争取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省牛品改整县推进、生猪标准化改扩建、国家“菜篮子”生产扶持等11个畜牧业发展项目和2537万元畜牧业项目资金;共完成引资额度9000万元;新增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和加工企业3个。投资1.6亿元年产饲料40万元的湖北京大饲料有限公司今年3月份正式投产以来,产销两旺;今年10月,该公司成功上市“新三板”,为加快企业发展和实现由“量”向“质”的飞跃提供了广阔平台。 五是动物防检监督执法再获肯定 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扎实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年共免疫各类畜禽1962.8万头、只(次),免疫密度均达100%;共监测各类畜禽血样1.24万头份,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高于农业部规定标准70%的10个百分点。认真贯彻《农业部动物检疫规程》,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调运检疫、市场检疫,全县共检疫各类畜禽1432.8万头(只),其中检疫出并无害化处理各类不合格畜禽和畜禽产品1186.9公斤。依法查处各类假劣兽药、饲料1216盒(袋)。今年10月,该县代表荆门市接受农业部第四季度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所有样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12月初,该县代表荆门市接受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因工作措施得力,监督管理有序,受到省检查组高度肯定。 六是部门自身建设再上台阶 通过积极开展“学创”、“三转”、“效能风暴”、“双定双评”、政风行风评议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塑造了畜牧部门新形象。一年来,该局先后涌现出6个(名)“优秀基层党组织”、“沙洋县优秀共产党员”、“荆门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荆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沙洋县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取得该县2013年度第二批理论学习参考单位第三名的好成绩;被沙洋县委县政府推荐申报了“省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最佳文明单位”。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