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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加强综合执法 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1/30 17:10:24 关注:2537 评论: 我要投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草原法》以及《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工业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省还颁布了《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对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动物卫生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养殖场户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畜牧兽医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上述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为主线,以强化畜牧综合执法为总抓手,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全市畜牧业生产取得了又好又快发展的可喜成绩。2010年,我市在疫情形势严峻、畜禽价格效益不稳等不利因素并存的情况下,肉蛋奶总产仍然突破190万吨,达到了194.83万吨,其中肉类产量达到146.43万吨,同比增长11.17%,禽蛋产量34.2万吨,增长6.56%,奶类产量14.2万吨,同比增长7.17%。目前,全市畜牧业基本形成了以“品种优良化、生产规模化、管理标准化、防疫规范化、结构合理化”为鲜明特征的“五化”生产新格局,一大批优良地方品种、优质畜产品基地和畜牧名牌产品脱颖而出,如:“沂蒙巨型长毛兔”、“沂蒙黑山羊”等传统的优良地方品种已全国闻名;“沂南全国鸭业第一县”、“蒙阴中国长毛兔之乡”、“莒南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已在全国叫响;全市已有92个畜产品获得了省无公害产地认定及农业部无公害、绿色产品认证,居全省前列。全国畜牧总站以及相关部门先后在我市召开了全国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高级研讨会议、中国兔业规模高效创新发展论坛暨兔产品交易会和全国首届猪业发展高层论坛暨生物环保养猪研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以及省市领导先后对我市畜牧工作作了重要批示。主要做法:
一、狠抓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内部素质
搞好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强化内部素质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近几年我们在体制方面,突出抓了两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机构。目前,市、县两级均建立了与行政执法相配套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药检所、饲料监察所、畜牧站等执法机构,乡镇建立了畜牧兽医站,村级开始筹建标准化动物卫生室,全市已基本形成了市、县、乡、村上下联系紧密、功能齐全的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二是全面开展了县乡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工作,基层畜牧兽医体系体制得到全面加强,彻底破解了基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等公益性事业难开展等难题。截止目前,全市已有河东、郯城、平邑、沂水、沂南、临沭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费县、苍山两县已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其他县区正在积极地推进之中。
在机制方面重点抓了四个机制的建立:一是建立了宣传培训机制。制定了畜牧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计划,每年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通过宣传培训,使执法人员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广大畜牧业生产经营者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不定期对集贸市场、学校、宾馆、奶站和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日常巡查,特别是在生鲜乳质量监管上,去年以来,全市先后开展巡查10余次,指导奶站和奶牛养殖场建立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规范了奶牛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行为。确保了全区没有出现一起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具体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工商、公安、质监和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多项联合整治和执法活动,增强了执法力度和效果。如积极配合抓好肉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确保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顺利验收;与多部门联合开展肉食品销售秩序整顿,促进了定点屠宰、挂牌销售新模式的建立;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先后查办了多起贩运病死生猪案、私屠乱宰案、贩卖假劣种猪案等案件。通过联合执法,显示出整治声威,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按照部门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和任务,确定工作牵头人和联络人,确保在出现重大疫情和复杂案件情况下,能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果断处置突发事件。
二、狠抓规范执法,树立外部形象
规范执法是树立我们畜牧部门外部形象的关键环节。为此,近几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项措施的落实。
1、规范执法。一是严格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省市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了对持证者的执法技能培训和证件定期年审工作,严把新执法人员入口关。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本单位执法岗位的设置,进一步明确各执法岗位的执法程序标准和职责。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确保执法活动流程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卷宗规范,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加大了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个别县区检疫收费不按标准收取的现象,市畜牧局与有关县政府协调,并加大了对一些畜产品加工企业法规政策的宣传,统一了全市的检疫执法收费标准,为全市执法创造了一个好的环境。我们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对个别违规执法人员,不讲情面,进行了严肃处理。
2、加大畜产品全程监管。我们从投入品、饲养、加工、流通等多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大投入品监管。注重从源头抓起,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单位及个人,实行了持证制度;对全市6家兽药生产企业派驻了监督员,实行全程监督;对养殖企业重点查处了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规行为。强化检疫监督。按照农业部检疫工作“四到位”要求,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集市监督和路查监督。对逃避检疫、抗检拒检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杜绝了无证经营、运输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和检疫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全市所有畜禽屠宰加工、冷藏厂派驻动物检疫员,实行全程检疫监督,严把入厂关、检疫关和出厂关,确保了畜产品屠宰、流通环节安全。强化路查监管。充分发挥全市8处级省级道路检疫消毒站的作用,加大对过往运载畜禽及其产品的检查力度,抽调精干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严把查证验物和消毒关,有效杜绝了外疫传入。
3、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近几年,我们从实际出发,始终坚持每年两次集中开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工作。制订了《畜牧联合执法大检查行动方案》,在各县区自查自纠一个月的基础上,我们分别于上半年的五月份和下半年的十月份组织动监、兽药、饲料监察执法人员对全市12个县区、两个开发区集中开展为期10天的畜牧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行业内部执法和养殖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通过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违规生产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规经营产品进行了查扣,有力地震慑了不法行为,净化了兽药饲料及动物产品经营市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狠抓责任制落实,构筑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畜牧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乡三级畜牧部门均成立了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固定专门科室站所,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市、县畜牧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分别包县区、包乡镇责任制。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市畜牧局与局属各科室站所、与各县区畜牧局,县区畜牧局与乡镇兽医站、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乡镇兽医站与村防疫员,都层层签订了综合执法目标责任状,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每年年初我局都下发《关于对县区畜牧局和市局各单位进行年终考核的通知》,把畜牧综合执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工作中,根据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半年总结、年底检查验收情况,对县区及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兑现奖惩。通过全方位落实责任制,促进了综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的形成。
四、狠抓标准化生产,力促综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1、以贯彻落实《畜牧法》为契机,开创性的推进了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小区)建设。2006年7月1日《畜牧法》颁布实施之后,我们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立即向市政府提出了推进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的建议,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于8月份以市政府办公室94号文件颁发了“关于加快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的意见”,并每年召开一次标准化小区建设的现场会议,进行思想发动,总结经验,部署工作。我们畜牧系统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建设作为主攻方向紧抓不放,大力推行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场(区)的“三退一进,”饲养模式,极大地推进了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的进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发展到2855处,其中2010年新增358处,有614处被市政府命名为“临沂市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场)”,有15处和22处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全市已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区四级示范场联动,全面带动提升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创建体系,标准化建设各项指标均走在全国前列。在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现场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
2、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动物防疫法》为契机,加快推进了无疫区建设。一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农业部和省畜牧兽医局的部署要求,我市从98年开始在12个县区分期分批实施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项目。各级按照国家无疫区建设目标要求和标准条件,加强项目软硬件建设,着力构筑动物疫病控制、动物防疫监管、动物疫情监测和动物防疫屏障四大体系,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市县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项目、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已建设完毕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狠抓强制免疫。按照省市系列部署要求,各级坚持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猪瘟、狂犬病五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一起抓,强化了“五统一”(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五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和“五到位”(物资到位、宣传到位、质量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的“三五”工作措施,切实做到了应免尽免,确保了免疫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疫病检测。市畜牧兽医检测中心、12个县区化验室、180个乡镇兽医站和7242个村防疫员,密切配合,形成了全市全覆盖的疫情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疫情监测,密切监视疫情动态。
3、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兽药管理条例》为契机,突出抓了兽药GSP认证管理工作。按照省局的有关部署要求,从去年初开始在全市全面开展了“兽药GSP认证和兽用生物制品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市里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临沂市兽药GSP认证和兽用生物制品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在莒南县举行了《兽药GSP认证和兽用生物制品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启动仪式,并举办了培训班;在沂水县召开了全市兽药GSP认证和兽用生物制品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各县区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使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全市有414个兽药经营单位通过了省兽药GSP认证,一大批兽药经营单位参入了加盟连锁经营,并签订了销售协议,实行统一标识,逐级供应,层层监督。特别是平邑、蒙阴、费县、郯城、河东等县区推广的以县兽医站为龙头的兽药经营加盟服务,实现了“三个规范”、“三个共赢”。“三个规范”即:规范了辖区内兽药经营秩序,提高了行业竞争优势;规范了全县兽药销售价格,降低了兽药进货成本;规范了县内兽药经营监督机制,提高了兽药产品质量。“三个共赢”即:县乡兽医站、加盟经营户和养殖场户共同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通过开展“兽药GSP认证和兽用生物制品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有效规范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秩序,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我市在综合执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省领导的要求和与兄弟市相比,差距还很大。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措施力度,努力把畜牧综合执法工作做得更好更富有成效,为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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