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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拉网排查生猪“瘦肉精”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3/20 11:24:20 关注:616 评论: 我要投稿

    天津北方网讯针对央视曝光河南双汇“健美猪”问题,本市昨天下发《关于加强“瘦肉精”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并启动了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对生猪“瘦肉精”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对外埠进入本市的生猪,各公路检查站要实施“瘦肉精”抽检,发现阳性的,就地扣留。

  昨天起,全市畜牧部门已在所有生猪养殖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紧急通知”规定各区县要查清辖区内养殖场户的数量、规模,是否存在添加违禁品情况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实现全覆盖不留监管空白和死角。对生猪养殖场(户)和生猪购销经纪人将统一调查摸底,重新登记造册并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即将出栏的生猪,产地检疫人员要进行“瘦肉精”抽检,结果不合格的,禁止出栏上市,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使含有“瘦肉精”的猪肉不流入市场,本市还从源头入手强化屠宰环节监管,加强公路运输环节抽检。对于进入屠宰厂生猪,昨起必须批批进行“瘦肉精”抽样检测,检测合格且双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齐全的方能进场待宰,不合格的坚决依法进行处理;对不进行自检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不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监督屠宰厂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重点监督生猪收购、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产品销售记录等情况。

  对外埠进入本市的生猪,各公路检查站要实施“瘦肉精”抽检,发现阳性的,就地扣留。向市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通知生猪产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处理。特别对来自河南的生猪要批批进行抽查,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放行。

  从昨天起,全市实行“瘦肉精”监管日报告制度,一经检出瘦肉精,一律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健全监管整治机制。 (记者孙毅)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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