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曝光以来,农业部等九部门于近期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
经公安机关审讯,“瘦肉精”案中的非法制售网络基本查清为:加工源头 (刘某和奚某于湖北襄阳合谋研制生产)→主要销售窝点 (陈某和肖某)→次级分销窝点 (不法兽药店主和生猪购销人)→“瘦肉精”使用者(生猪饲养户)→加精猪流向地(屠宰点和肉制品加工厂)。
处于链条最顶端的刘某称,出厂的盐酸克伦特罗呈粉末状,由于纯度很高,被称作原粉,出售价格一般为2000元/公斤,扣除原料、人力、厂房租金等成本后,每公斤还有600至700元的生产利润。
而主要销售人员陈某和肖某 “接货”后,要么以4000元/公斤的价格转手给下线人员,要么添加淀粉等物质稀释后,再以每公斤200多元的价格卖给下线销售人员或者养殖户。“转手的次数越多,"瘦肉精"的纯度就会越低”,而每公斤的销售利润也会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处于链条次末端的生猪养殖户拿到稀释后的“瘦肉精”,由于纯度不同,价格也会从每公斤200元到300元不等。以每头生猪100公斤计算,每头猪能多赚40元到60元,对于每头生猪80元到100元的正常利润而言,算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收入。(据《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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