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近期对我市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七个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机制进行了详细调研,出台了多项措施,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点
为更好地维护群众食品安全利益、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召开了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监察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七个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并要求他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食品安全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负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将切实发挥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督促、指导和协调作用,统筹各部门执法资源,消除安全监管盲点,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工商、质监、农委、商务、公安、食品药监等职能部门,将大力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分内工作及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同作战,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为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市纪委监察局对各部门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及各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确认,要求各单位安排专人值守接听电话,对值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值守人员不但要知道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同时还要知道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的业务,并实行AB岗工作制,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保证投诉举报受理服务质量。市纪委监察局随时对投诉举报电话接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对接到的投诉举报问题进行认真受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立即报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处理。处理完毕后,由最初受理单位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不得推诿。
职能部门不作为实行责任追究
为了及时掌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的整体情况以及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市纪委监察局提出实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汇总上报制度,要求牵头单位每日负责汇总当天各部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并于次日9:30前报市监察局。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能监察,重点对牵头部门履行牵头协调职责情况、各职能部门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中落实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有无推诿扯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牵头部门、职能部门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以及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经查属实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具体经办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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