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瘦肉精”专题监管措施 → 文章内容

江苏开展养殖单位食槽料监测 全流程清缴“瘦肉精”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8/24 13:13:41 关注:548 评论: 我要投稿

 3月以来,根据农业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农牧部门迅速行动,采取积极措施,千方百计保障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在继续做好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对养殖单位食槽料开展监测,将“瘦肉精”监测环节进一步向前延伸。

  各级农牧部门组织专业人员,采用分片包干、突击检查的方式,对生猪饲养场(户)开展“三查一抽样”全面排查,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清缴行动,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3月,江苏省紧急安排1000批次生猪“瘦肉精”抽样监测计划,分批对全省外源和地产生猪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监测。同时,进一步健全饲养环节与屠宰环节监测制度,完善销售等环节“瘦肉精”月检月报制度,认真落实农业部2011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截至6月底,全省已完成省级“瘦肉精”监测计划7.1万批次。

  在此基础上,对养殖单位食槽料开展监测,确保“瘦肉精”监测从投入品、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到屠宰销售全覆盖。自5月份开始,对全省生猪存栏50头以上、肉羊30只以上、肉牛1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户)的育肥牲畜的食槽料进行全面监测,计划到年底养殖环节饲料抽样监测数量不少于2000个批次。

  为落实企业责任,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与存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饲养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签订了责任状,以责任制形式固定下来。全省117家兽药生产企业、729家饲料生产企业、115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均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书》。为加强生猪收购贩运环节“瘦肉精”监管,省农委组织两个调查组,于5月底6月初赴苏南、苏中、苏北有关地区就生猪收购贩运环节监管现状开展调查,正会同省工商部门提出针对性监管措施。

  此外,江苏大力整顿执法队伍。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检疫监督执法队伍大检查活动。重点开展“三查”,即查行风、查渎职、查失职,通过大检查,实现“三严”要求,即严肃纪律、严格执法、严禁违规。对查找出的问题,在第一时间抓紧改正,同时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目标清楚、整改措施可行、整改效果良好。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有何作用?如何补偿?国务院新闻办吹风会聚焦生态保护补偿条例2024/5/18 8:30:02
《河北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政策解读2024/5/18 8:21:22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5/18 8:21:03
2024年第20周福建省畜产品及饲料集市价格2024/5/18 8:17:08
2024年5月第3周广西20个监测县生猪平均价格2024/5/18 8:16:17
2024年5月15日河南省畜产品集市价格2024/5/18 8:15:34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