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通知》文件要求,安义县畜牧水产局立即召集各乡镇兽牧兽医站站长及局站室负责人会议,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安义县的“瘦肉精”清查收缴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在全县相关场所张贴《清缴公告》,重点街道、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经纪人、屠宰场,并将通知发放到相对管理人手中,共张贴和发放《清缴公告》600余份。做到宣传到位、张贴到位、发放到位,使企业真正认识到使用“瘦肉精”对人体的危害,从源头上杜绝“瘦肉精”的流出。
二是发布限期上缴通知,《清缴公告》以15日为期限要求饲料经营户、养殖户、散养户等上缴所存“瘦肉精”,争取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拒不上缴者查到将一律严惩。
三是开展集中清查工作,2月16-25日安义县畜牧水产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年出栏2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户和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等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出的“瘦肉精”持有者依法从严处理。截止到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生猪养殖户67户,兽药、饲料经营店9家。抽取猪尿样140余份进行快速检测,未发现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 和含“瘦肉精”饲料情况。
下一步,安义县畜牧水产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按照《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切实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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