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开展非法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专项整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2/6/1 10:04:19 关注:512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进一步规范本溪市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秩序,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全程监管工作,防止外源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本溪市动检站开展非法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是规范我市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防疫秩序,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审批、申报制度宣传,打击非法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一是开展非法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排查工作。加大对监管的市本级龙大、盛美两家屠宰企业仓储场所的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输入动物产品进行彻底追查,对发现不按规定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二是开展普法宣传、规范行为。对于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要先规范,后执法。向管理相对人、屠宰场方、业主等相关人员宣传外引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批报验知识。同管理相对人签订《守法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公约》,规范相关人的行为,增强守法意识,提高群众社会监督意识。实现我市“有引必报,引入必检,落地必隔,违法必罚”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屠宰场检疫监管,切实做好屠宰场动物屠宰检疫工作。认真查验待宰动物标证,核查动物来源,对不符合规定的动物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坚决遏制违法引入动物行为的发生。四是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完善投诉举报体质。对举报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确保有奖制度的有效落实。 此次活动站领导领小组。小组成员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项活动内容。全站人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目前非法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