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畜牧水产局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4月7日起连续1个星期,南城县人民政府在县电视台播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告》,并印发宣传单1000余份,发放到村、组和养殖户手中。
二是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养殖场(户)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当地畜牧兽医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严禁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责令无害化处理;对不按照规定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养殖户,将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四是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府补贴政策。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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