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进一步抓好各项专项治理。一要继续深化“瘦肉精”专项治理。继续以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生猪、肉牛、肉羊养殖中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好养殖环节4月、9月二次的“瘦肉精”拉网式监测工作和日常例行监测工作。二要扎实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治理。以集中治理抗菌药非法使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等问题,实施好兽药残留监控和饲料抽检计划,严格执行用药用料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保障养殖业者用上“放心药、放心料”。三要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出售加工病害畜禽行为,保护好畜牧产业健康发展。
第二,进一步扩大安全监测频次范围。一要强化例行监测。要积极配合省局完成例行监测计划,严格按规范开展采样及送检工作。二要积极推进监督抽查工作。要突出生猪、肉牛、肉羊养殖环节“瘦肉精”的监督抽查,认真做好监督抽查计划和组织实施,严格抽检程序,确保监督抽查程序的严谨、严肃和公正。三要组织好基层监管站人员培训。组织乡镇畜产品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进一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一要大力开展“三品一标”畜产品新申报认证及复查换证工作。加大“三品一标”畜产品的宣传力度,力争新申报认证畜产品5个以上,并进一步加强证后管理,维护好“三品一标”畜产品的品牌信誉。二要大力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积极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协会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推进品牌化发展。三要持续抓好备案管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场(区)实名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将备案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第四,进一步提高突发问题科学处置能力。一要开展风险评估。综合利用例行监测、普查、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的数据,深入分析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合理提出防范措施,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二要做好舆情预警和应急处置。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查处机制,充分发挥和使用各地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举报投诉载体功能,一旦发生突发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做到反应快速、定性准确、处置依法、程序规范。三要加强科普宣传。善用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合理引导公众舆论,降低突发事件对产业和消费信心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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