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政策引导 → 文章内容

上海食品生产经营办法十月实施 二维码全程可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5/9/8 17:24:31 关注:274 评论: 我要投稿

   【新民晚报·新民网】《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今后无论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还是食品经营许可证,都将有二维码,可方便查询相关信息。

    记者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悉,10月1日后,原先的食品流通许可与餐饮服务许可两个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将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两个《办法》明确了许可证载明事项——

    ■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生产地址、食品类别、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新民晚报记者 陈杰)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有何作用?如何补偿?国务院新闻办吹风会聚焦生态保护补偿条例2024/5/18 8:30:02
《河北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政策解读2024/5/18 8:21:22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5/18 8:21:03
2024年第20周福建省畜产品及饲料集市价格2024/5/18 8:17:08
2024年5月第3周广西20个监测县生猪平均价格2024/5/18 8:16:17
2024年5月15日河南省畜产品集市价格2024/5/18 8:15:34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