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政策引导 → 文章内容

福建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有重奖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2/28 14:45:35 关注:230 评论: 我要投稿

  本报讯  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和线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昨日联合出台《福建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此次出台的新规适用于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来信、走访、网络、电话等方式,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给予奖金奖励的行为。
  我省明确,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依据举报人举报的具体情况,并参照涉案货值金额大小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给予举报人一次性货币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
  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含)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
  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2%(含)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
  违法行为经查处后无涉案货物或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属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举报等级、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给予100元—2000元的奖励。
  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对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数额可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另定。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作者:赖劲松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深圳海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操作指引2024/5/18 17:12:35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新设定及修改三氟咪啶酰胺等57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2024/5/18 7:31:59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新设定及修改三氟咪啶酰胺等57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2024/5/18 5:31:59
韩国食品原料的管理及合规使用判定方法2024/5/17 9:37:14
2023年,烟台市食品产业产值925.82亿元2024/5/17 9:19:19
韩国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攻略2024/5/17 9:18:48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