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4/1 9:48:00 关注:327 评论: 我要投稿
|
|
日前,烟台市府办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今年,烟台将按照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
屠宰企业必须落实“瘦肉精”检测
烟台市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停食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建立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使主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总面积60%以上。积极试点建设符合国际标准、满足现代化管理要求的食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严格执行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索证索票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建立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出厂检验、物流运输到产品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到问题可溯源、原因可分析、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加快食品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年内芝罘、莱州、招远、蓬莱4个园区实现提档升级,其余县市区全部建成运营。
健全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
在全面完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评定基础上,加大日常监督、跟踪检查力度,对风险等级高、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增加巡查频次。健全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倒逼生产经营者加强自律。
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市、县(市、区)两级每年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不少于1000批次,将所有生产基地、销售企业、市场及主要农产品都纳入监测范围。
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和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
|
文章来源:胶东在线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