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加强屠宰检疫工作 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9/4 9:58:18 关注:325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确保昌吉市畜产品消费质量安全,杜绝病害肉品流入市场。昌吉市畜牧兽医局按照《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大昌吉城区畜禽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力度,制定出一系列强化措施,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宰前检测点的检疫工作。严格认真执行检疫人员值班制度,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屠宰检疫规程对进场畜禽进行宰前检查,重点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免疫标识,核对畜禽数目,并对畜禽运载工具进行全面消毒,发现病死畜禽立即予以无害化处理。二是深入屠宰车间,严把屠宰检疫关。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对屠宰生畜禽进行检疫,并完善了旋毛虫检验和头、蹄、内脏的分类检疫。三是检疫人员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对肉品加盖检疫合格标志,同时在检疫各环节做好相关记录台账登记工作。
截至目前,共完成动物屠宰检疫23.76万头只羽,其中:牛0.26万头,羊3.6万只,生猪1.1万头,家禽18.8万羽。检出病害肉80公斤。对检出的不合格动物产品一律按照相关规定监督货主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害动物产品上市销售,各种上市动物产品的受检率达到100,持证上市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达到100;进一步提升了昌吉市动物产品的安全系数,切实达到了“以监促检、以检促防、以防促安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目的。
|
|
文章来源:昌吉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李金霞 杨新勇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