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科普广角畜产品科普消费提示 → 文章内容

广西市场监管局:不购买色泽过于鲜艳酱卤肉制品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24 11:45:39 关注:268 评论: 我要投稿

  新京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近日发布酱卤肉制品的消费提示,消费者应从正规商超、市场购买预包装酱卤肉制品,不建议购买流动摊点售卖的散装产品及色泽过于鲜艳的酱卤肉制品,不要食用色泽异常、发黏、有异味的产品。
  消息显示,酱卤肉制品是以鲜(冻)畜禽肉和可食副产品放在加有食盐、酱油(或不加)、香辛料的水中,经预煮、浸泡、烧煮、酱制(卤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酱卤系列肉制品。根据加工工艺不同,可分为白煮肉类、酱卤肉类和糟肉类。白煮肉类更多保留了肉固有的色泽和风味,食用时蘸料汁以调味,如盐水鸭、白切鸡;酱卤肉类大多辛香浓郁、肥而不腻、肉嫩易嚼,如酱牛肉;糟肉类经白煮、糟制而成,产品酒香浓郁、口感软糯,可冷食,如糟肉、糟鸡。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家庭自制酱卤肉制品时,应选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等证章齐全的畜禽肉及副产品,并尽快制作。
  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酱卤肉制品时,应从正规商超、电商平台等选购,注意查看包装是否有破损、胀袋等;购买现制现售的散装酱卤肉制品建议到证照齐全的餐饮门店,适量购买,即买即食,以免受到微生物污染;流动摊点售卖的散装产品及色泽过于鲜艳的酱卤肉制品不建议购买。
  购买酱卤肉制品后,应按照产品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存放,高温灭菌预包装的酱卤肉制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低温灭菌的酱卤肉制品应在0-4℃条件下贮存。如果产品开封后未食用完,应放入密封容器(袋)后再放入冰箱冷藏,存放时间不宜超过1天。
  此外,白煮肉类、酱卤肉类和糟肉类酱卤肉制品无须加热即可食用,可搭配果蔬、米面、杂粮等。盐水鸭等部分酱卤肉制品含盐量偏高,高血压患者不宜食用。注意不要食用色泽异常、发黏、有异味的酱卤肉制品。酱牛肉切片后,表面泛荧光绿多是正常现象,如果调整观察角度,颜色可以消失,可放心食用;如果颜色未消失,或在黑暗条件下仍有荧光可见,产品可能变质,不宜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酱卤肉制品不要食用。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安徽省郎溪县新发市场监管所开展肉制品小作坊专项检查2024/4/27 6:50:58
安徽省郎溪县新发市场监管所开展肉制品小作坊专项检查2024/4/27 4:50:58
四川自贡召开肉制品(鸡脚)风险研判会 自贡鸡脚产业产值占全国鸡脚产品销量60%以2024/4/25 6:21:49
肉制品加工之常用添加剂汇总2024/4/24 22:38:17
陕西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4/4/23 21:41:24
青海省黄南州市场监管局开展肉类及肉制品专项整治2024/4/23 21:40:02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