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文章内容

【问答】餐饮环节检查发现过期食品,是否适用不予处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4/16 8:32:29 关注:1542 评论: 我要投稿

  问
  餐饮环节检查发现过期食品,依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第5条 2. 不包括餐饮环节; )可以进行处罚; 但是依据“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第2条 1. 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2. 违法货值金额不超过 500 元,且食品未售出;3. 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4. 立即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期间已改正;5. 食品经营者在两年内第三次出现本类型违法行为的,不予免罚。”不予处罚清单(一)没有明确“不包括餐饮环节”,是否理解为适用不予处罚?
  答
  销售过期食品首违不罚不包括餐饮环节。在餐饮环节检查发现过期食品,符合轻微免罚条件的,可以免于处罚。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湖南省质标院:技术支撑食品标签标准化管理2025/12/30 18:10:24
2025超市现场制售食品发展现状与发展路径研究报告2025/12/30 18:07:50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元旦热销食品专项抽检结果显示总体状况良好2025/12/30 12:00:27
GB 14881食品人学明白了吗?(三十五)食品安全控制中的食品包装风险控制2025/12/30 11:59:34
消费提示:生鲜食品应该怎样网购?2025/12/30 11:55:52
《中国食品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召开,食品工业重点企业500家名录首度发布2025/12/30 11:51:2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