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启动部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11/3 11:44:29 关注:429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相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部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本批次申报投资项目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含大豆等油料基地,以及糖料蔗、优质棉生产基地等)、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七类项目。
《通知》还要求,一是严格遴选确定项目。各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专项建设规划以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从储备项目库中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编报投资计划,确保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尽快执行,避免资金闲置。二是加强投资计划审核。省级部门要严格审查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及规划、专项支持范围和投资补助标准等,并逐一明确中央投资安排方式(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要对项目单位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筛查,确保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单位的项目;要切实采取“查重”等有效措施,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地方配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通知》还明确,各地要结合本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合理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联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2021年11月3日
|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