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树牢大食物观高质量建设“三物融合”示范区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7/8 10:17:19 关注:62 评论: 我要投稿
|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014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王雪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树牢大食物观高质量建设“三物融合”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建设“三物融合”示范区
近年来,我部深入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完善政策举措,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多元食物开发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加强工作部署。牵头起草并推动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明确多元食物开发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发食物资源,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二是打造平台载体。将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作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的重要目标,支持各地聚焦稻谷、小麦、牛羊、水产品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品类,优化产业布局,汇集资源要素,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截至2024年底,已支持白山市建设抚松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抚松县万良镇和靖宇县三道湖镇2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参与建设吉林省长白山人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有力促进了当地人参、蓝莓等特色产业全链开发。三是强化示范引领。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将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作为重要创建任务,引导各地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建设食物开发创新平台,研发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2021—2023年,累计创建300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其中吉林省11个),有效探索了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和多元食物开发路径,为不同类型地区推进农业现代化作出示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优化扶持政策,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多元食物开发领域集聚,持续拓展食物来源渠道。优化完善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条件,支持白山市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创建工作,聚合力量、创新机制、探索模式,拓展森林、河湖、微生物等食物来源,提升全产业链开发水平。
二、关于支持做大生态渔业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着力稳定水产养殖规模,大力推广绿色养殖技术,为保障水产品稳定供给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稳固养殖面积。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制度,切实做好水面用途管制,防止非法侵占水产养殖空间,保证生产者长期稳定的养殖权。二是拓展发展空间。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科学规划增殖渔业发展区域,积极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先进成熟养殖模式,提高养殖质量和效益。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吉林省实施好生态渔业倍增计划,因地制宜发展大水面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优化水产养殖结构,提高单产水平和养殖效益。鼓励白山市开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对符合条件申报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的积极予以支持。
三、关于释放森林食物产能
近年来,我部配合国家林草局等部门,以推动经济林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抓手,深入推进森林食物生产扩面增量提质,持续挖掘森林“粮库”潜力。一是加强政策引导。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财政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木本粮油,利用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及相关产业。印发《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鼓励东北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林菌、林畜、林禽等林下经济,将大球菇、牛列入适宜发展品种范围。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安排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支持吉林省白山市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国家林草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吉林省白山市科学利用森林资源,采取“国有林场+专业合作社+林农”等方式,发展大球盖菇、牛等林下种植养殖业,进一步做大森林“粮库”。
四、关于强化科技创新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强化统筹指导。会同科技部、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整合各级优势科研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重要举措,指导各地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二是加快科研攻关。强化农业科技重大项目布局,加快推进食物开发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应用。三是强化基层科技推广。指导各地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力量。依托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集成示范,推介发布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强化技术成果转化。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农产品安全和加工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加快关键底盘技术攻关,持续推进新型装备和新型食品研发,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展示和指导培训,为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5年7月7日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