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餐饮新规出台 “阳光监管”守护“舌尖安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6/29 19:19:33 关注:122 评论: 我要投稿
|
|
编者按
如何让消费者慧眼识添加、吃得更明白?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鼓励湖北全省餐馆、奶茶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单位明明白白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包括名称、功能、用量及风险提示,最好支持扫码查询,进一步保障了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本期“大安哥微评”就来谈谈这个话题。
傅莉萍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督察审计处
食品添加剂公示如同精准的“导航”,是破解餐饮信任困局、构建阳光消费环境的关键环节。对于消费者来说,进店点餐看菜单不再雾里看花。消费者得以根据自身状况做出理性选择,知情权与选择权由此落到实处,消费安全感显著提升。
戴 升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指引》明确商家可以配套标注通俗语言公示添加剂名称、功能及用量,并支持扫码查询。这种“透明后厨”模式让消费者告别知识“盲区”,尤其对孕妇、过敏体质者等特殊群体,风险提示可有效规避食品安全风险。
汪 佳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该《指引》以信息透明化破题,鼓励餐饮单位晒出添加剂“身份证”——名称、用量、风险全公开。这一举措既赋予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使其能规避潜在风险,又以社会监督倒逼企业规范使用,减少超量、违规等乱象;既有助于强化行业自律,亦有利于筑牢消费信任基石,为食品安全治理注入“阳光消毒剂”。
谢萍慧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民以食为天,餐桌上的食品添加剂公示在于破除传统的餐饮信息壁垒,支持商家将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清晰展示,向超范围、超剂量等违规操作说不,从而更好地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刘明伟
十堰市房县市场监管局
该《指引》的出台为守护“舌尖安全”注入关键动力。将添加剂名称、功能、用量等置于阳光之下,无异于为商家套上“紧箍咒”,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消费者能够根据个人状况自主规避风险,让选择权在餐桌上落地生根。同时,这也是增进商家与消费者互信的催化剂——商家以透明化经营赢得口碑,消费者因知情权获得安心,双方良性互动,共同推动餐饮行业向更规范、高标准发展。
段晓玮
十堰市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工业的核心要素,在保障食品安全与提升食品品质中不可或缺。该《指引》的出台,能规范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向超范围、超剂量等违规行为说不,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同时,消费者可由此清晰知晓菜品中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等信息,便于做出理性选择。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将化作消费者手中的“安全指南”,让每一次点餐充满底气,每一口进食满是安心。
魏 元
襄阳市市场监管局
从餐饮行业发展角度来看,《指引》的实施有助于推动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它促使餐饮服务单位更加注重食品质量和安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诚信经营、严格遵守规定的商家,将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整个餐饮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余祝昕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指引》通过通俗化标注、多元化公示,为消费者知情权装上“放大镜”,有力破解添加剂信息不对称难题,让每一份餐食都经得起“阳光检验”。商家从“模糊营销”转向“清晰告知”,消费者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选择,特殊人群更能精准避“雷”。这不仅是监管创新的一小步,更是构建食品安全信任体系的一大步。
黄 剑
湖北省纤维检验局咸宁分局
该《指引》的发布对保障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公示添加剂名称、功能及用量,消费者可直观了解餐品成分,减少配料信息不对称问题,并帮助特殊人群规避隐患。与此同时,倒逼商家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原则,打击“零添加”等虚假宣传,遏制擦边球营销,从而进一步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李浩然
恩施州利川市市场监管局
《指引》的推出,让餐饮“家底”晒在阳光下,消费者进店点餐看菜单不再“雾里看花”,距离“吃得放心、吃得明白”的目标也更近了一步。当企业因公示透明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当监管部门通过数据平台实现精准监管,食品安全的信任基石变得更加稳固。这场“透明革命”的终极价值,正在于让消费者的知情权真正成为守护舌尖安全的硬核力量。
向 敏
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新华市场监管所
湖北新出台的《指引》直击消费痛点,让添加剂名称、功能、用量及风险“一目了然”,有力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此举将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推动阳光经营。监管部门需强力宣贯推广,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惠民之举见实效。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湖北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