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和非法屠宰生猪行为的告知书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7/17 11:06:49 关注:6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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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和屠宰行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和非法屠宰生猪行为告知如下:
生猪调运必须依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调运。运输生猪的车辆必须备案,并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处罚。
屠宰生猪必须到定点屠宰场(厂)进行屠宰。目前潮安区有三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分别为潮安区安商食品有限公司古巷食品站、潮安区安商食品有限公司沙溪食品站、潮安区安商食品有限公司东凤食品站。严禁私屠滥宰,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从事生猪屠宰行为的,一旦发现一律取缔,并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屠宰过程中禁止注水、注入违禁物质或屠宰病死猪,违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生猪产品必须经检疫检验合格,并获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方可上市销售。
请广大养殖户、屠宰企业、运输从业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生猪产业安全和食品安全。欢迎社会各界举报非法调运、屠宰生猪行为,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举报电话 :0768-2277173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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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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