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防政府招标采购进行中——动物疫苗招采优质优价格局逐步显现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4/2/26 11:25:41 关注:603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政府招标即将结束,不少省份已经公布了招标结果。笔者对今年春防各个省份政府招标疫苗数据进行了跟踪。 口蹄疫招标价继续回升三价苗进入招标体系 2013年9月1日起,国家强制免疫应用口蹄疫疫苗将逐步执行新的疫苗质量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新生产的口蹄疫灭活疫苗及合成肽疫苗效力检验标准由每头份3PD50提高到6PD50;新生产的口蹄疫灭活疫苗内毒素每头份疫苗不超过50EU。口蹄疫灭活疫苗总蛋白检测参数分两个阶段实施,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总蛋白含量实施不定期抽样检测,并公开检测结果;2015年1月1日起,总蛋白含量每ML疫苗不高于500ug。 从本次春防口蹄疫苗招标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两个特征:(1)总体均价继续上涨。其中山东省均达到了0.5元/毫升,较2013年增幅为66.67%,合成肽疫苗为0.88元/毫升,同比增幅为151.43%;广西省价格为0.54元/毫升,同比上涨了12.50%;另外广东、厦门等地口蹄疫招标苗也有小幅上升。(2)三价苗纳入招标体系。广西和重庆招标出现了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悬浮培养技术,206佐剂),定价为2元/毫升,重庆市中标企业为金宇和天康,分别中标1000万元,广西省中标企业仅有金宇一家,中标金额200万元。 其他品种各省招标价格差异大优质优价大势所趋 猪瘟:公告的省份有福建、山东、广东,价格总体平稳,山东地区略有下降。其中福建厦门市猪瘟活疫苗(脾淋源)2014年中标价格为0.28元/头份,在公布的省份中招标价格处于较高水平,但山东和福建省此产品价格仅0.09和0.095元/头份,价格较低。笔者认为此差别和当地厂家竞争格局和对疫苗质量要求有一定关系。 猪蓝耳:(1)价格基本持平。其中浙江地区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NVDC-JXA1株)招标价格由2013年的0.13元/头份下降至0.095元/头份,幅度为27%,降幅较大。(2)猪蓝耳活疫苗价格普遍高于灭活疫苗。(3)不同省份招标价格差距较大。其中福建厦门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中标价格达到1.04元/头份,广东省为0.5元/头份,福建省招标价格为0.3元/头份。 禽流感:广东省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H5N1,Re-6株+Re-4株)价格上涨了34.33%,达到0.18元/毫升。但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H5N1亚型,Re-6株)价格下降了14.29%。说明政府招标采购体系内有优质优价的趋势。 未来几年动物疫苗市场苗销售仍将高速增长 动物疫苗销售市场化是大势所趋,市场苗一片蓝海。笔者在1月份曾发布市场苗调研深度专题报告《市场苗高速增长,动保市场化龙头进入黄金发展期》,主要是帮助投资者梳理重点动物疫苗的市场空间和竞争格局:笔者在去年第四季度进行了一系列草根调研,主要调研了洛阳普莱科、青岛易邦、拜耳、温氏集团、招标机构及动物疫苗销售商,重点梳理了几个主要疫苗的特点、竞争格局、市场空间、技术壁垒等。笔者测算我国动物疫苗理论市场空间达240亿。根据规模化养殖企业防疫需求,测算重要动物疫苗市场空间如下:口蹄疫苗(38亿元)、猪蓝耳疫苗(13.5亿元)、猪瘟疫苗(4.5亿元)、猪圆环疫苗(11.5亿元)、禽流感疫苗(22亿元)、布鲁氏菌病疫苗(5亿元)、仔猪腹泻疫苗(5亿元)、伪狂犬疫苗(3亿元)。 市场一直期待政府招标体制变革,有传言称未来猪蓝耳苗、猪瘟苗将走向市场化采购,而非政府招标。 金宇集团市场苗的成功引领了动物疫苗产业工艺升级、营销升级的浪潮。未来笔者预计将会有更多动物疫苗企业加快市场化变革。笔者认为未来研发实力雄厚、工艺水平领先、技术营销完善的动保龙头企业具备长期投资价值。 在2014年畜禽养殖景气度好转的背景下,随着规模化养殖加速及养殖户防疫意识觉醒,直销苗市场仍将高速增长。从春防招标情况来看,口蹄疫招标苗价格继续回升,三价苗普遍进入各省招标体系内。 猪瘟、猪蓝耳、禽流感等疫苗品种,各省招标价格差异大,但优质优价是大势所趋。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