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粮油交易中心6月4日消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6月11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其联网市场举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跨省移库)竞价销售交易会,本次计划销售跨省移库玉米(质量标准按原国标执行)58万吨,其中,北京市1万吨、河北省33万吨、江苏省2万吨、浙江省1万吨、安徽省0.3万吨、福建省0.3万吨、江西省0.4万吨、山东省10万吨、河南省1万吨、湖南省1万吨、广东省2万吨、广西省1万吨、四川省4万吨、云南省1万吨。
此外,还计划在东北地区销售国家临时存储(含中央储备)玉米100.0 1万吨。其中,内蒙古自治区31万吨、辽宁省24.01万吨、吉林省27万吨、黑龙江省18万吨。
其中,东北临储玉米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省区万吨的饲料加工及养殖企业(养殖企业在报名时需另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同一买受人累计购买玉米的数量不得超过新粮上市前企业自身的需要量,买受人所购买的玉米仅限于企业自用,不得转卖。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责任自负。
东北定向销售临储玉米保证金为105元/吨省交易保证金5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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