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标准标准资讯 → 文章内容

巴西进口动物源性食品包装标签相关要求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0/7/23 11:14:53 关注:896 评论: 我要投稿

    日前,巴西动物源性产品检验局发布了《巴西进口动物源性食品包装标签相关要求》,从2010年10月1日起,只有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动物源性产品登记申请才会得到批准。根据该要求,所有获得向巴西出口资质的外国公司在申请进口许可证之前,必须在动物源性产品检验局对产品进行登记。该要求主要规定了进口动物源性产品进行登记须提交的文件、填写方式、标签设计图案、动物源性产品检验局的评估等内容。
  据了解,鉴于农业畜牧和食品供给部于2005年11月24日发布之批准带包装动物源性产品标签技术规范的第22号规定(IN 22/05)之内容,对进口动物源性产品登记程序进行规范之必要性,并且针对这些由动物源性产品检验局下属之联邦检验服务处监管的国内机构制定的程序进一步提出了有关要求,特此发布附件中的有关进口动物源性产品标签登记表的填写说明以及有关该事由的其他附加信息。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公开征求以氮气和金属铬为原料的氮化铬涂层等7项食品相关产2024/5/10 10:10:00
“蒙”字标助推生态优质农畜产品高质量发展2024/5/10 10:09:18
广西市场监管局答复|关于要求尽快出台限制职业打假人恶意投诉举报等相关政策的建议2024/5/10 10:05:21
积极因素不断增多 “质升量稳”动能增强——前4个月我国外贸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2024/5/10 9:56:36
2024年第15周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汇总2024/5/10 9:55:33
2024年第15周国际禽流感疫情汇总2024/5/10 9:54:58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