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畜牧兽医执法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近日,省畜牧兽医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1年省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计划》按照有序组织、分级制定、统筹实施、督导落实的原则,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对象、检查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将执法检查结果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山东畜牧网、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省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公示公开。
下一步,省畜牧兽医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养。积极探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大数据互联网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指导帮扶、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工作的有机结合。
附件1:2021年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2: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政法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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