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2021年省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5/10 14:20:07 关注:348 评论: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畜牧兽医执法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近日,省畜牧兽医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1年省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计划》按照有序组织、分级制定、统筹实施、督导落实的原则,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对象、检查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将执法检查结果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山东畜牧网、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省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公示公开。

    下一步,省畜牧兽医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养。积极探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大数据互联网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指导帮扶、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工作的有机结合。

  附件1:2021年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2: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政法处 供稿)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农业农村部部署2024年畜牧兽医工作2024/2/6 10:37:35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畜牧兽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通报2023/9/9 8:32:52
发挥专业特长 提高育人能力——畜牧兽医专业调研报告2022/12/16 7:55:23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2022/4/23 9:13:00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2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2022/4/20 12:10:07
山东济宁市召开2022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2022/2/25 16:01:27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