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湖南、广西、海南四省暂停外省生猪调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4/5 22:50:02 关注:50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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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5月发布的《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继续推进分区防控。在总结中南区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同时,从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除种猪仔猪外,其他活猪原则上不出大区,出大区的活猪必须按规定抽检合格后,经指定路线“点对点”调运。
海南:2021年4月1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停止跨省调运生猪加强分区防控措施的通告》。自4月1日起,停止外省肉用生猪入岛。允许种猪(含后备母猪)、商品仔猪(30公斤以下,含30公斤)凭有效证件从秀英港、新海港、粤海铁路南港、美兰机场、凤凰机场五个指定通道进岛。
广西:自4月1日起,除中南区其他省份(广东、海南、福建、湖南、江西)的种猪和仔猪外,暂停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猪调入广西。从中南区其他省份调入广西的种猪和仔猪实行“点对点”调运报告制度。
四川:3月10日,四川省发布《关于调整完善生猪调运规定的通知》,表示暂停省外生猪调入四川省,用于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除外。跨省调入种猪和仔猪的,需向调入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点对点”调运。
湖南:3月17日起,除用于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外,湖南暂停外省生猪调入,严禁从高风险区调入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散养户可从省内养殖场(户)购进仔猪饲养。解除时间未定。
江苏: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有效防范输入性重大动物疫情,4月1日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百日巩固行动,严把公路、邮路、网路关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
山东: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有效防范运输环节非洲猪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山东省畜牧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中旬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猪违法违规调运专项打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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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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