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股权激励?高管增持股票?天邦这波儿操作有何深意?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5/25 10:49:40 关注:380 评论: 我要投稿
|
|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最新公告显示,终止2月3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改为高管增持公司股票,其中,董事长邓成将在该私募基金中拟出资比例不低于40%。
终止股权激励!
5月24日上午,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取消2021年2月3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经2021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天邦表示,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策略正在调整优化,与原先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已经不相匹配,经审慎研究,为保障公司长远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公告显示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取消的原因:天邦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的动物源食品公司,大力发展生猪育种优势,持续培育生猪养殖与肉制品加工全产业链综合发展能力与低成本扩张能力。今年以来,外部经营环境快速变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策层组织各方进行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在继续坚定秉持长期发展目标前提下,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对公司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因需而变,以务实态度回归经营本质,重新优化发展节奏与经营策略。
公司将在四个方面进一步做优做强,形成产业比较优势:一是狠抓生物安全,全面升级非瘟等生物安全防控体系,提升防控能力;二是将生猪成本作为第一竞争力,发挥育种等各种优势,分阶段实施降成本措施,力争进入成本行业最优序列;三是加速拓展食品业务,提升产业价值链利润贡献;四是均衡科学发展,聚焦优势发展区长三角、珠三角等核心区,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兼顾规模、速度。
关于取消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天邦方面表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高管增持股票?
在发布取消股权激励计划同日上午,天邦发布新公告,公告显示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董事长、高管、部分核心骨干拟成立契约型私募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计划期限为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增持金额为2亿元-4亿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公告显示,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公司董事长邓成、总裁苏礼荣、副总裁朱爱民、李双斌、周端阳、夏闽海、王述华、王维勇、审计总监张雷、首席科学家傅衍、食品事业部副总裁严小明、饲料事业部副总裁孙岳、总工程师王振坤、战略运营总监冯健渐、汉世伟财务总监曹振,共计15人,将按照约定份额成立契约型私募基金。
其中公司董事长邓成在该私募基金中拟出资比例不低于40%。拟成立的契约型私募基金为“力驶甬江力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力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该基金管理人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管和参与本基金的核心骨干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上述契约型私募基金尚需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才能进行增持操作。
|
|
文章来源:农牧前沿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