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理牛肉标称精品肥牛 大连公布食品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8/25 15:18:43 关注:316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中国消费者报大连讯(记者张恒)8月18日,记者从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大打击食品领域里违法行为,该局首次向社会公布一批食品领域的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大连某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污染物质含量超标案经查,大连某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烤鱼片55袋,销售给大连某生活购物有限公司50袋,销售价18.5元/袋,共计925元;5袋用于出厂检验。认定货值金额1017.5元,违法所得925元。该烤鱼片经抽样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的烤鱼片,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案例二
大连某特色火锅店销售信息不实的调理牛肉案
2021年3月19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沙河口区某特色火锅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使用调理牛肉加工切制成牛肉片提供给消费者,仅标称为精品肥牛,未注明系调理牛肉制成。依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冷冻(速冻)肉制品有关问题的复函》内容,调理肉不按照初级农产品(5.580, 0.03, 0.54%)管理,调理肉命名必须反映食品真实属性。
该火锅店使用调理牛肉加工切制成牛肉片提供给消费者,在顾客点菜单上仅标称为精品肥牛这种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混淆名称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案例三
大连某平价蔬菜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案经查,大连某农贸市场平价蔬菜行于2020年10月30日在西岗区双兴商品城某商行购进食用农产品“线豆”10.5公斤,用于自家蔬菜行销售。2020年12月16日,该蔬菜行经营的“线豆”(购进日期:2020年10月30日,规格型号:散装),经抽样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大连农贸市场平价蔬菜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线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案例四
大连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白酒案由大连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连米香型白酒”(生产日期:2017年5月18日,规格型号:248ml/瓶;2017年6月18日,规格型号:248ml/瓶;2019年6月28日,规格型号:500ml/瓶),经抽样检验,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大连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大连米香型白酒案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